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传统的交通事故“单一式”、“分散式”的处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经过3年多的谋划,2018年1月10日,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核心,“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为运行模式,囊括27个部门的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应运而生。同年9月6日,安庆市委政法委出台《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庆市交通事故综合服务职能转变。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1月10日中心成立之际入驻,秉持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快速流转、处理道交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心成立以来,交通事故总量约10万起,年均事故2万起,日均事故56起,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约9万起,秉持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诉前有效地化解了近90%的纠纷,仅有10%的交通事故进入法院。
立柱架梁,完善体制机制
“多亏你们调解员想的周到,这个赔偿款才能落到实处,要不那一家老小生活不知道该怎么办。”宜秀区白泽湖乡先锋村书记对调解员连连表示感谢。
该村村民张某因乘坐的三轮摩托车发生侧翻翻滚出车外,经抢救无效于事故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的家属起诉至宜秀区法院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宜秀区法院道交团队调解员在与原告联系的过程中了解到,张某的丈夫及两个儿子在智力上都有一定的缺陷,小儿子还有一定的身体残疾,无固定收入
宜秀区法院成立安庆市保险行业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聘请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探索完善调解前置、委派调解和人民调解结合、司法调解托底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完善的交通事故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新模式,以“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理念指导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
夯基垒台,丰富工作载体
2022年5月17日傍晚,曹某驾驶一辆装载彩钢瓦的正三轮摩托车行驶到一处人行横道处等待信号灯时,与骑行二轮电动车的金某发生碰撞,金某颈部因被其装载的彩钢瓦碰撞导致失血过多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曹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金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金某的家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914664.21元。起诉后,曹某认为当时是交通协管员执意让其后退至斑马线后方,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交通协管员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申请追加交通协管员为该案被告。
案件审理中,法官认为曹某尚未真正意识到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过错,一纸判决并不能让其心服口服,同时考虑到金某家属未聘请律师,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受害人的权益,遂将案件转交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电话联系曹某,但曹某在电话中坚持认为是交通协管员让他后退导致的事故发生,另外坚称自己没钱赔,不同意调解。调解员随即与交警沟通调取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通过反复观看,了解到曹某在事发当时停车的位置已经明显占用了非机动车道通行空间,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另外其停车位置也并非交通协管员指定。调解员在调取视频的同时也掌握到交警正准备追究曹某的刑事责任,调解员立即通知曹某来法院观看视频,在视频面前,曹某无话可说,并称愿意赔偿。最终,该案以曹某赔偿金某家属870000元,金某家属出具对曹某的刑事谅解书结案,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宜秀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受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集中管辖全市三区交通事故纠纷,成立道交专业审判团队入驻该中心与交警事故处理中队、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行业调解委员会、19家保险公司、医保、工伤、检察院、法援中心共建共治共享,开展道交纠纷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道交团队统一裁判尺度,着力实现类案同判,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公平实现。自2018年1月10日至2023年4月20日,宜秀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0547件,其中诉前调解4687件,诉讼案件5860件。通过5年来的努力,道交案件总体案件数下降、上诉率下降、调撤率上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
抓纲举目,突出要素创新
“这种要素式审判真的挺不错,庭审焦点明确,文书一目了然。” 2022年3月开始,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宜秀区法院试点道交纠纷要素式审判,通过前期邀请律师在外网立案,与软件公司就要素表的设计、道交计算器的运行、要素式调解和裁判文书的个性化定制进行多方磨合,不断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和文书改革。同时能动司法,根据事故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不同设立不同的微信调解群,法院调解员及保险公司的理赔经理常驻微信群,原告代理人“即调即退”。未达成调解协议,需要开庭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也已全部实现“网络送达”、“网上开庭”,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满足当事人不断更新的司法需求。
供稿:省高院立案一庭、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