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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观点报道:借贷纠纷诉讼费减半,简易程序和调解的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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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消费纠纷解决方式,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消协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消费者因调解不成提起诉讼时,对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消费纠纷,消协可建议受诉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应减半收取诉讼费;对消费者确有损失且生活困难的,可建议受诉法院依法提供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

《意见》提出,在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过程中,法院、消协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促使各类消费纠纷的解决更便捷、灵活、高效,降低消费者诉讼时间及成本。各级法院在立案前,经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派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在立案后将消费纠纷案件委托消协协助进行调解。对已立案的消费纠纷,法院可按照有关规定邀请符合条件的消协工作人员与审判组织共同进行调解;法院根据消协邀请,对消协受理的案情重大、复杂或新类型的消费纠纷,委派法官予以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