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细致促调解 案结事了暖人心
“这个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申诉、抗诉、再审,已经耗时两年半了,最终在余法官手上不到一个月就了结了,真的太感谢了!”5月21日下午,两位当事人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握手言和,案件原告王某言语中深深透露出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6年6月,彭某通过王某了解到某科技公司可以盈利,便向王某借款5万元投资该公司。彭某出具借条后,王某直接将借款汇入某科技公司。彭某按约支付几个月利息后,某科技公司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传销公司,后彭某拒绝归还借款本息,王某遂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审查,王某均不服判,后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本案通过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经过全面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得知二人系同村,案涉金额虽不大,但矛盾颇深,之前多次调解均因双方见面就争吵而告失败。鉴于此,承办法官便通过电话、交叉交谈等方式多次耐心与双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同意调解方案,该案得到圆满调解。据了解,该案系审监庭首次成功调解的抗诉案件。
近年来,景德镇中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