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线上高效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
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某装修公司因业务需要购买某建材公司瓷砖,2022年3月经双方对账,装修公司购买货物总价款为491万元,已付439万元,下欠52万元至今未付。某建材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依法起诉至法院,要求某装修公司给付拖欠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郑先庆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涉案双方企业为多年合作伙伴,关系融洽。因某装修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资金回流不及时,影响了向原告支付货款的进度。为维护双方稳定的合作经营关系,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郑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庭审。经过多轮协商,原告对被告情况表示理解,同意被告分期还款,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天被告即将第一期货款3万元支付给了原告。该案件从立案之日、申请调解到结案,不过短短3日的时间,使得拖欠1年的货款得以解决,买卖双方之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内乡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涉企纠纷的司法服务、风险防范、纠纷化解、执行联动等工作,努力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细节中,多点发力、多措并举,为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刘振伟 郭贝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