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和有效保障。近年来,市二中院认真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要求,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便民化升级改造,成立了诉前联合调解委员会和速裁审理团队。截至目前,诉前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案件1575件,总标的额高达44亿元;速裁团队办结案件8768件,占该院民商事二审案件的37%,其中调撤案件3319件。
市二中院立足司法职能、着眼群众需求,多措并举全方位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要求,织密司法为民服务网。
提升改造诉讼服务大厅
市二中院发挥集约集成关键优势,向信息化要“智力”,提升改造诉讼服务大厅,科学规划导诉答疑、立案登记、信访接待、诉前调解等功能分区,突出智能化设计,完善访客登记、智能导诉、自助查询等便民智能设施,开通网上预约立案、缴费,在线调解、远程接访等线上服务。建成集诉讼服务指引、立案登记、诉前调解、财产保全等15项独立分区为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智能化司法服务。
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
市二中院研究制定《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元解纷“朋友圈”不断扩大。诉前调解委员会联合了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专业调解组织、公证机构等13家组织机构,聘任包括专家学者、律师、公证员等在内的45名人民调解员。
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纠纷解决平台,共享信息数据,丰富解纷方式,形成了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法院+”诉前调解格局。该院诉前调解窗口被市级机关工委授予“天津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窗口”。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创新速裁审判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系统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二审独任制案件甄别机制,在速裁审判团队广泛推行二审独任审判。自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适用二审独任制快审快结案件230件,高标准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探索建立智能算法加人工识别的案件分流模式,选优配强速裁审判团队,优化合议庭配置,提升司法效能。
打造多元普惠诉讼服务
该院积极探索两级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联动机制,将诉前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与辖区基层法院协作,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建立共享调解室,通过委派调解员到基层法院共享调解室参与二审诉前调解,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让当事人在“家门口”享受二审诉前调解服务。2021年以来,共享调解室先后4批次成功调解案件42件。
同时,市二中院加大网上立案服务效能,不断推进跨域立案便利化、高效化,先后为云南等地居民成功办理网上跨域立案194件,网上立案2408件,切实解决当事人异地诉讼不便的问题。
典型案例
线上成功调解广告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某广告公司与某保健服务中心约定,广告公司提供广告服务,保健服务中心以合同价款等值的储值卡抵扣合同款。后广告公司以部分储值卡无法使用为由,将保健服务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保健服务中心一方称,已依约履行了给付储值卡的义务,且储值卡的消费明细显示一直有消费情况,拒绝以现金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市二中院诉前调解团队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误会,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决定适用二审案件立案前调解程序,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由于被上诉人代理律师人在外地,为及时推进案件解决,人民调解员采取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履行情况等并无争议,争议焦点在于上诉人广告公司称一部分储值卡不能使用。
人民调解员抓住这一主要矛盾,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调解,保健服务中心一方表示,愿意配合核实储值卡使用情况,如果确实不能使用,立即为其补发新卡。调解结束后,人民调解员及时跟进相关情况,证实储值卡确实已经失效,保健服务中心补发了新卡,广告公司撤回了上诉。
典型意义
市二中院诉前联合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案件诉前诉中调解。该案就是诉前联合调解委员会中的人民调解员主动靠前调解,诉前线上成功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该院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典型案例
协作联动化解商标侵权纠纷
某公司起诉静海区数家商铺涉嫌销售假冒某品牌纸巾,要求被告商铺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一定数额经济损失。市二中院与静海区法院联动,最终促成15家涉案商铺与原告达成和解,既保障了原告的知识产权,又保证了商铺正常经营。
该案被告商户较多且离市二中院路程较远,为方便被告商户参与诉讼,该院主动将诉前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与静海区法院积极联动,将调解地点设在静海区法院,在提高调解效率的同时,也为当事人减轻了诉讼负担。
同时,原告在外地,为节省原告路途成本和时间成本,该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原告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之初,被告对原告维权手段不理解,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也心存疑虑。为此,调解员首先向商铺经营者进行说理释法,结合过往案例,讲解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阐明如何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商铺经营者提出的问题。
在市二中院调解团队的努力下,15家商铺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避免双方对薄公堂,节约了双方的诉讼成本。
典型意义
市二中院针对目前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多措并举解决送达、调解、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问题,将诉前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为深化诉源治理效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该院还将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不断提升调解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记者 范文澜 通讯员 鲁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