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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专业讯息:杭州借贷纠纷到什么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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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虚假诉讼整治工作,对于维护司法秩序,实现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以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积极回应老百姓司法关切,连续5年在全省法院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机制越来越健全,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秩序。期间,各地涌现出一批具有实践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打击虚假诉讼工作经验,本文整理总结杭州、宁波、长兴三地经验,现予以编发。

杭 州

近年来,杭州法院持续深化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把打假治虚作为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对虚假诉讼的标本兼治。近一年来,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近1200余件。

严排查,提打击效度。坚持全面严查虚假诉讼行为,加强“立审执”无缝衔接,全链路全流程查处。立案阶段加大甄别力度,让虚假诉讼进不来;审理阶段严把程序关,让虚假诉讼出不去。例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查处一起私自修改借条还款时间的案件,把虚假诉讼拒之门外;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一名申请人冒充共同权利人签署放弃权利声明书。杭州法院在立案、一审阶段查处的虚假诉讼案件占比近70%,惩处关口不断前移。针对虚假诉讼主要集中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追偿权纠纷等重点领域,逐一分析原因并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大审查力度,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

▲2022年9月15日,建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虚假诉讼当事人处以司法拘留10天的决定。图为法院干警向其宣读处罚决定书。

建机制,强打击力度。立打击行为规范。全面总结甄别查处经验,编发文件汇编,细化防范虚假诉讼实施意见,出台民间借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涉虚假诉讼查处工作指南,规范打击虚假诉讼工作。针对实践中训诫方式不一、训诫效果不好的问题,统一《训诫悔过书》模板和训诫流程,并与办公办案系统衔接自动生成。建正向激励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打击“虚假诉讼”正向激励赋分办法(试行)》,根据打击虚假诉讼所采取惩治措施的难度和工作量,明确“主动查处”原则,对主动查处虚假诉讼的承办人予以正向激励。搭协同联动平台。与公、检等机关联动,同频共振,数智赋能,研发刑民交叉线索移送一键流转平台,创新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协同机制,推动实时、动态的沟通反馈机制,以及智能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扎牢虚假诉讼协同整治网。

重引导,延打击深度。营造打假治虚氛围。营造“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强大声势,用好用强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在诉讼服务场所设置警示宣传标语,在立案环节要求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依托线上平台点对点优势,主动告知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当事人、代理人的诚信诉讼引导。坚持处罚规制从严。组织全市法院深入学习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加强采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的运用,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让披着合法外衣谋取非法利益的打“假官司”者付出沉重代价。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扩大打击虚假诉讼影响力。富阳、桐庐、建德等法院相继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市辖区内所有法院均常态化对外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单篇点击率过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图为2022年8月10日上午,杭州市富阳区委政法委联合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富阳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召开“打击虚假诉讼 营造诚信风尚”新闻发布会。

宁 波

2018年以来,宁波两级法院查处涉虚假诉讼案件2173件,追究刑事责任125人、司法拘留70人、罚款253人。2022年1-11月,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民间借贷案件一审收案量比2018年同期下降51%。

专班运作,组织有力。把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线索甄别等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加强虚假诉讼线索管理,统一转办、交办,重要线索提级查办、交叉查办,实行闭环运行和管理。全市法院交办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批,甄别虚假诉讼案件线索4346条。

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推广宁波市鄞州区“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代理手续时,需向当事人发送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制作案件事实谈话笔录等,在委托代理环节构筑第一道防线。建立立案风险预警机制,在立案阶段运用立案辅助系统,对涉众案件、关联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识别,发现疑似虚假诉讼风险,随案推送至办案法官,进行重点跟踪和审查。在立案和庭前要求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不断强化当事人诚信诉讼意识。全面总结甄别查处经验,提炼高发案由和高发领域疑似情形提示、关联案件强制检索、设置必查要素等管用有效的举措办法,虚假诉讼的甄别能力明显增强。今年以来在一审和二审环节主动查处虚假诉讼220件。

▲图为2019年11月13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对操控提起16起虚假诉讼的背后控制人童某某等四人进行一审宣判。

多维施策,精准打击。出台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虚假陈述、虚假租赁等6份实施意见或工作指引,制定《涉虚假诉讼行为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涉虚假诉讼行为纳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从立案到执行、从甄别到惩处、从发现到责任追究全流程的防范措施、审查依据和责任追究标准,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规范体系。

▲图为2022年3月18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宁波市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介绍有关情况、答记者问,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凝聚合力,严厉惩治。组织公检法司职业共同体,对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同堂培训;公检法联合出台《加强打击虚假诉讼犯罪的若干意见》《关于共同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等,明确可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六种情形、检察院提前介入开展心理测试以及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等,进一步加大协查和侦查力度。全国首创虚假诉讼黑名单、黄名单制度,研发诚信诉讼系统,坚持前端筛查预警和后端联合惩治相结合,以红、黄、绿、蓝、金五色码形式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办案系统、多元解纷等载体展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诚信信息,其中录入红码信息即虚假诉讼黑名单385人,录入黄码信息即不诚信诉讼高风险人员名单30742人,平台目前访问量超过54万次。同时将黑、黄名单推送至信用部门,给予3-5年信用惩戒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对非诚信诉讼行为适用律师费转付规定。

长 兴

2018年以来,长兴县人民法院连续五年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85件,对95名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司法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移送公安49件,已定罪处罚11件,涉虚假诉讼案件查处率位居全省前列。

“零容忍”打击,树立“从严从紧”鲜明导向。坚持“立案审查从严、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的基本原则,出台《长兴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长兴县人民法院开展当事人虚假陈述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22项工作举措,明确16项当事人的虚假陈述行为。成立虚假诉讼甄别指导小组,由分管审管办的院领导牵头,分设“民二庭庭长+各人民法庭庭长”组成的甄别指导办公室以及“审管办主任+刑庭庭长”组成的打击协调办公室,分别负责虚假诉讼情形的甄别、线索移送、内外沟通。自甄别指导小组成立以来,已经召开36次虚假诉讼甄别小组会议,讨论60件涉虚假诉讼案件。

▲图为民间借贷纠纷要素登记表,原告起诉时要就借款金额、交付情况等内容进行申报并承诺。

精准发力,练就“前端防、中端甄、末端纠”的火眼金睛。在立案阶段、副本送达阶段要求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探索实行事实申报与承诺制度,要求原告起诉时就借款金额、交付情况、支付利息等16项内容进行申报,并承诺自愿承担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已有154名原告在申报中主动承认预扣利息,132名原告承认实际支付利息高于约定利率。首创“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甄别能力提升培训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办案能手来院指导。定期组织小组成员研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虚假诉讼易发案件庭审技巧。对当事人是亲属或关联企业等特殊关系的、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而当事人不到庭等存在疑似虚假诉讼行为的情形,均列入虚假诉讼防范预警范围。构建疑似虚假诉讼行为备忘制度,对疑似案件由甄别指导组对事实、证据等全面审查,并形成审查表层报办理进度和处理结论。对于办结案件,建立“承办人自查—甄别指导办公室复查—审管组核查”的三级审查机制,同时健全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识别机制。

▲图为湖州两级法院召开打击虚假诉讼专题培训会议。

综合治理,构建“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工作机制。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等部门成立虚假诉讼治理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协同治理工作情况。联合公安、检察院建立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和审查会商机制,明确线索发现、受理、移送、查办等环节的职责分工。联合公安公布虚假诉讼线索举报电话,在各级社会治理中心及人民法庭立案窗口设置打击虚假诉讼线索征集箱。积极探索建立虚假诉讼人、职业放贷人名单制度,实行公职人员、律师参与虚假诉讼行为通报制度。依托共享法庭、微信、抖音、报纸等全方位扩大典型案例宣传效应,签订承诺书360余份,53名联村法官下沉村社开展宣传,发放虚假诉讼相关知识资料265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170余个,有效营造诚信诉讼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