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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专业信息:借贷纠纷法院传唤会拘留吗,当庭辱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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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4日,花垣县人民法院对无端辱骂、威胁司法工作人员的石某成进行强制传唤,并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五日。


法院对石某成进行强制传唤并拘留



2023年2月,花垣县法院受理原告龙某姐诉被告石某成离婚纠纷一案。此案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石某成送达起诉状、传票等应诉法律文书,但石某成拒绝签收,遂留置送达。经法官调解后,双方依然意见分歧大,关于离婚的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该次调解工作结束。石某成因对法院受理该起离婚诉讼及调解工作心生不满,便将被起诉离婚的怨言转移至承办法官身上。2月10日晚,石某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多次辱骂承办法官,言语污秽、性质恶劣。


石某成通过短信辱骂承办法官


被强制传唤至人民法院后,在接受调查中,石某成承认行为不当,并进行检讨,同时向办案法官道歉。法院是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花垣县法院严厉打击任何辱骂、威胁、殴打法官的行为,充分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捍卫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石某成应当受到司法惩戒。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拘留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