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案件流程简单点可以分为立案,分案,查找财产,执行财产,结案。根据案情中间还会用上冻结、查封、扣押、扣留、信用惩戒、罚款、司法拘留、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
不少当事人会有疑问,怎么有的人那么快就执行到位结案了,怎么我的案件执行了好几年都没有消息,一直执行不到,是不是他家有人或者他找人了,我没找人所以法院不把我执行?
首先,不排除有负面的人为因素在,“坏的”肯定有,只要是人在办事就会有人为影响在。但大部分的执行法官还是非常认真负责的,受案多人少、特殊技术限制(没有定位系统)、办案方式限制(审理思维而非侦查)等影响,强制执行总是有种落后或者说是补救的感觉,强制性不够,人性化太多,及时性不足,有效率不高。执行不能到位,法院的司法权威就要大打折扣。
强制执行根据标的内容不同,主要分为行为执行和财产执行,财产执行又以金钱给付为主。
执行标的为特定行为的执行案件,流程较为简单一些,一般在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即可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特定行为,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法院可通过替代履行、强制履行、特定机关协助履行等方式强制完成特定行为,可以即时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执行标的为金钱给付内容的强制执行案件流程因案而异,可能简单快速,可能复杂漫长。
下面附上本人自己制作的强制执行案件流程图(执行标的为给付金钱),供大家更直观地参考,其中一些文书送达、评估、拍卖、变卖等流程省略简化,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