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网友在诉呗平台咨询一些关于诉讼代理的问题,比如:
自己没时间打官司,又不懂法律,除了请律师外,可以找自己朋友帮忙处理吗?
我被人起诉了,已经收到了开庭传票,但开庭那天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去不了怎么办?
我家庭条件比较困难,请不起律师,我让我侄子帮我处理行吗?
平时生活中,委托亲朋好友帮忙办事实在太正常了,这就导致很多人认为打官司也是可以随便找人帮忙处理的,其实并不是这样。
我国法律对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有着明确的规定,不是随便找个人就可以的,今天就统一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案件中诉讼代理人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国目前只有三类人可以接受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分别为:
01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很好理解,即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刑事案件、不能担任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在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中要求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位于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辖区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区划辖区内。
02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1)当事人的近亲属
在很多人眼里,近亲属即亲戚,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甚至一些远房亲戚也计算在内。
实际上,大家眼中的近亲属和法律规定中的近亲属相差甚远。
不是所有的亲戚都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是“近亲属”,“近亲属”是个法定概念,“亲戚”不等于“近亲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比如: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公婆儿媳之间、岳父母女婿之间、养父母养子女之间等属于可以相互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关系。
但上述近亲属在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时,必须向法院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当事人的工作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指的是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且其作为代理人,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之外,还需要提供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一般是签章生效的《劳动合同》。
03
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如果是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❶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❷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❸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❹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另外,如果是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除了上述这三类人外,其他人均不能代理当事人进行包括立案、开庭、调解、执行等在内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因此,诸如邻居、朋友、同学、同事这样的关系,是不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的,即不能代当事人去打官司。
如果您对诉讼代理人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以点击上方链接进入诉呗法律咨询小程序,即可免费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