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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爆料发布:借贷纠纷律师代理费,律师费都是由败诉方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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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动用国家机关解决纠纷是需要成本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是需要向法院缴纳的各种费用。其二是当事人聘请律师,让别人帮你打官司所需要的费用。

诉讼费用又包括许多方面,比如: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受理的案件,还有一大部分就是辅助自己诉讼请求的各种费用。

比如申请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出庭所产生的的食宿费、误工补贴、生活费。这些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这些都是大家知道的。

存在一些案件没有所谓胜诉、败诉之分,这类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决定。

律师费是当事人自己委托律师对自己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代理自己进行诉讼的费用,这类费用可以让败诉方承担嘛?

本文就来详细讲讲能不能,以及什么时候可以。

一、支付律师费的案例

2021年3月7日,原被告签订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防水材料,合同总价款十八万元。

双方同时对所购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订货方式及交货时间、货款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且约定合同结算总量以双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了防水材料。后被告又向原告购买部分防水材料。

2021年4月4日,经双方对账,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款确认书,确认截至2021年4月4日,被告共欠原告货款247860元。

并载明包括前期已累计的欠款180360元,约定于2021年6月12日前全部付清。

本次发货欠款为67500元,于2021年7月4日前全部付清;后被告仅支付30000元,余款217860元至今未付。

2023年3月16日向该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16000元。原告因申请财产保全,为此支付保险费1500元。

判决如下:

被告葛许明支付原告山东国鸿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17860元及违约金44454.3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以217860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被告葛许明支付原告山东国鸿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16000元、保险费1500元,两项合计175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90元,保全申请费2020元,由被告葛许明负担。

我们从本案可以看出法院支持了原告提出被告支付其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二、法律分析

1.适用败诉方支付律师费的类型

应当注意的是大部分的案件都是各自承当各自的律师费,但是如果对方恶意地拖延诉讼的时间,导致案件过程非常长。

律师费随之时间的推迟越来越高,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请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造成没有过错的一方因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过高以及长时间的拖延而被迫接受对方的无理要求。导致公平正义的消散。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下几类案件中,败诉方应承担合理的诉讼费: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权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担保权诉讼案件;仲裁案件。

2.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解释,为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

3.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在最开始当事人双方还没有订立正式的合同时,就应该进行协商,如果要想让败方承担来律师费用。

在起草合同时、应当白字黑子地明确写明“诉讼费”“律师费”由谁来承担,如果不承担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律师费本来无法产生,完全是因为有过错的一方导致的。律师费只要不是特别高,都是原告提起诉讼的必要支出。

完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谁来支付。

三.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合理性

就像被害人的医疗费开支一样,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是败诉方的行为给胜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为如果没有败诉方的行为,胜诉方就无须开支这笔费用。当然,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必须是已经发生的,实实在在的。

如果胜诉方没有聘请代理律师,就不存在要求败诉方负担律师代理费的问题。胜诉方当事人就不需要聘请代理律师打官司,就不会发生律师代理费这笔开支。

这样的结果显然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与法院审判工作的目的相悖。

就像被害人的医疗费开支一样,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是败诉方的行为给胜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当然,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必须是已经发生的,实实在在的。如果胜诉方没有聘请代理律师,就不存在要求败诉方负担律师代理费的问题。

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体现了人民法院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以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前提,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分担代理费更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司法宗旨。

势必有利于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也势必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信赖感,鼓励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大胆地通过刮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理缠讼者才会因惧怕恶意诉讼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而放弃恶意诉讼。

同时也鼓励了人们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社会矛盾,进而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机关公信力。

四、结语

律师费一般应当由委托人自己给付,只有当案件的错误完全的归属一方时,才可能产生败诉方给付律师费的情形。

并且应当经过法院的审查,超出必要限度的律师费,应当由原告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