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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爆料消息:借贷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书 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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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主体

主体,就是婚姻关系的当事方即结婚的男女双方,当自己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把对方作为甲方,己方作为乙方,表示对方的尊重,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目的在于降低合同履行的风险和立案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描述

这一部分主要写双方的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离婚的主要原因,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基础条件等。写明这些内容能够说明双方离婚的合法法律依据;表明双方离婚的情感基础已经不存在,符合离婚的理由。

第三部分:协议书的重要内容

本部分是离婚协议书的重点,关系到男女双方的切实利益,如果表述不清或权利义务不明确,会导致履行困难或履行不能。

(一)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主要是表明男女双方作出离婚的意思,是真实自愿的。一般表述为:“男女(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孩子抚养问题

离婚中的孩子抚养问题,是离婚协议书中必须表明的问题,无论是否有孩子还是没有孩子,都需要写清楚,如果没有小孩。

一般表述为:“男女(甲乙)双方无子女”或“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子女”。

对于有孩子的抚养问题来说,一般应写明孩子的姓名加身份号码,由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

通常的表述语为:“甲乙双方婚生子(女)某某(身份证号码:110------1234)由甲(乙)方抚养,甲(乙)方支付抚养费至某某18周岁止,甲(乙)方每月支付某某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不动产(房屋、商铺、汽车、船舶、私人飞机等

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以及房产编号。包括房屋租金、商铺租金等

一般表述为:“登记在甲(乙)方名下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方所有,”

2、动产(储蓄、股票、保险、贵重首饰、玉器珠宝、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商标、债权债务等,以及一些其他高价值的物品和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对于动产的处分,如机动车需要写明机动车的牌照,发动机号等信息。对存款需要写明银行卡和开户行以及存款数额,分配情况。包括股票收益、股权收益、储蓄的利息等。

3、其他财产

如电视机、洗衣机等,需要写明具体情况,如什么牌子的,什么型号的等。以

上可以列一个清单附后。

(四)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这部分写夫妻因共同生活生产或经营由一方或双方借贷债务,离婚时的处理意见。

1、如无共同债务

可表述为:“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或婚前个人债务各自偿还”。

2、若有共同债务

可表述为:“某某债务由某某承担或自某年某月某日发生的债务由某某承担或双方多少元债务由双方一人承担一半”。

(五)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双方确认除上述列明的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六)经济帮助权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短暂解决一方的生活问题。

(七)精神损害赔偿

鉴于一方提起离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愿向另一方赔偿精神赔偿金多少元。

(八)违约责任的约定

双方确认如任何一方不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执行,应赔偿守约方多少元。

(九)其他约定

1、主要是把双方协议的其他内容尽可能多列举出来,以维护双方的权利。

2、约定协议生效时间条款

3、其他

二、起草离婚协议应注意的误区

误区一:“财产已分割完毕”

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

现实中,双方在对住房、存款等财产的归属约定后,往往结尾加上一句“财产已分割完毕”,该表述应理解为系针对前述财产而言,不能毫无依据的无限制地进行扩大解释和理解。在双方对具体的、重大财产的分割仅部分作了明确约定,另外部分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仅以离婚协议中有“双方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的表述及一方已实际掌控该重大财产的情形而认定该未作明确约定的重大财产权益已进行分割的主张于法无据。

误区二:“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上述条款对有钱隐匿不报者有利,因为一方举证证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

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定之时,双方明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帐号、存款余额、币种等。一方离婚后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误区三:“男女双方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若依据上述条款,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隐匿财产胜诉的机会。

误区四:仅仅约定“婚后按揭购房归一方所有,该方还贷”

婚后按揭购房,夫妻作为共同还贷人,仅凭《离婚协议书》并不能当然解除一方对银行的还贷义务,必须向银行要求减少共同还贷人。否则,该方会因未清偿贷款而不能贷款购房、投资等。

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事先了解银行是否同意变更主贷人;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误区五: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

上述共同房产系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前,任意一方均可撤销共同房产个人份额的赠与。

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可以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离婚协议书》,如此,上述赠与即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误区六: 抚养费只能约定给付到孩子18周岁

双方可以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在未对抚养费支付期限约定的情况下,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

误区七:分割房产的同时忽视户口迁移的约定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另一方在离婚后拒绝将户口迁出的,一方起诉要求强制另一方迁出户口的(侵权),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公安机关往往答复此类请求不符合强制迁出的法律规定。

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一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一定期限内自行将户口迁出,逾期应当支付不便补偿(非违约金);因一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另一方转售房屋房价产生影响的,该方应赔偿差价部分。

小结: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有省时、省力的优势,同时,也不会出来诉讼离婚再见是仇人的尴尬,但是,协议离婚后因履行协议、再次分割财产而引发的争议也屡见不鲜,对此,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书》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