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 情 介 绍 ▽
无奈之下,李先生和尚女士把三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本金及利息,但三人败诉后仍拒不履行,李先生和尚女士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目前,三人涉及的25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所欠本金加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已超过262万元。李先生和尚女士以执行到位款的20%作为赏金,希望大家积极举报三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经查,上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有效促进案件执结,经申请人的申请,我院在继续追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同时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尚**与被执行人崔明阳、芦国喜、芦开放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案号为(2020)粤1973执恢569-571、1203-1207、1215-1232号,共计二十五宗,案涉执行标的总额为本金人民币1333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一身份信息
崔明阳,男,汉族,1987年4月25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张岭村四组64号,公民身份号码为870425****。
被执行人二身份信息
芦国喜,男,汉族,1975年9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华县西华营镇张吴行政村吴庄村,公民身份号码为750908****。
被执行人三身份信息
芦开放,男,汉族,1997年5月23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华县西华营镇张吴行政村吴庄村,公民身份号码为970523****。
悬赏范围
举报被执行人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汽车等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查封、冻结的财产信息除外)。
赏金支付
凡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赏金。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邝法官0769-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银河北路5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我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
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请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