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肖某和朱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5月18日,朱某因资金紧张向肖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整,后约定还款日期。到了还款日期,朱某未按期还款,肖某将朱某诉至法院。
经开庭审理,肖某与朱某达成调解,重新约定了还款时间。朱某到了重新约定的还款日期,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肖某向本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朱某收到后未向本院申报财产。2月17日下午,申请执行人肖某发现被执行人正在某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消费,并且被执行人朱某对申请执行人肖某说:“申请强制执行又怎样,我现在就是有钱不还给你,法院抓我去拘留,我的钱就不用还给你了”。
肖某立即联系并将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立即驱车前往朱某的所在地,将其强制带回至法院。朱某被拘传至法院后,依旧认为司法拘留后就不用还钱,并采取了过激行为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对朱某进行释明相关法律后果,朱某仍不履行。随后,执行法官决定对朱某司法拘留15日。
案结事了
朱某司法拘留期满后,3月4日朱某主动向法院承认之前过激行为的错误,并联系了肖某至法院处理案件。至此,肖某和朱某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场支付了10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期间产生的利息,该案圆满结束。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官提醒: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拖延履行、心存侥幸、规避执行终究会自食苦果,唯有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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