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成为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案件类型。民间借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经济交往行为,借贷关系中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吴某与贺某系朋友关系。一日,贺某因急事用钱,向吴某借40000元。借款后贺某只付了前两年的利息,吴某经多次催要无果,直至2020年贺某仍未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随后吴某向崇信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官司打赢了,向法院也申请执行了,钱到现在都没下落怎么办?我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存在违法。
别急,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或者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
检察官小贴士
PART 01
谁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民事执行
监督申请?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或者具体执行实施行为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PART 02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民事
执行监督?
1.执行裁定、决定违法:例如裁定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错误;执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与执行依据不符等。
2.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调查、搜查违法;保管、使用被执行财产违法;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将被执行人财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等
3.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不受理执行申请又不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对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不依法作出执行裁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4.执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执行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执行失职、执行滥用职权等行为。
PART 03
申请执行监督时需要
提交什么材料?
1、监督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请监督请求;申请监督的具体法定情形及事实、理由。
2、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相关主体资格证明。
3、相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4、相关证据材料(附证据清单)。
检察机关如何实施监督
PART 01
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认为人民法院行使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存在违法情形或不履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PART 02
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PART 03
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执行人员在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本院控告检察部门处理。
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移送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处理。
PART 04
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检察院在执行程序中的监督范围】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第七条【检察院依职权进行监督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
(1)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执行人员在执行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执行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的;
(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需要跟进监督的。
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三)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检察官提示
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助推解决执行问题。
如果您认为您的诉讼权益受到侵害,请联系崇信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933) 612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