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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干货解读:民事借贷纠纷可以拘留吗,欠钱不还法院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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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高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截至2022年6月16日,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有7449825个。

很多人欠钱,容易产生侥幸的心理,能躲就躲,跟执行法官玩“躲猫猫游戏”,严重者还通过恶意转移房产,藏匿、变卖财产等方式,躲避法院的追责。

事实上,失信的后果,可是比你想象得严重!

唯一的住房法院可拍卖

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妻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查询、冻结老赖的支付宝账户

之前由于法律法规更新的滞后,很多老赖把钱存到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账户中,然后以银行卡中没有钱为由来忽悠法院,以此来躲避追债。

现在,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一键冻结、划扣老赖的网上财产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接入芝麻信用的相关平台将全面限制老赖。

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禁止高消费

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的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

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老赖买不了飞机票;买不了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买不了代步私家车……

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法官,学校说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决,不让我孩子报名。”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原来,施某与高某因为合同纠纷诉至石狮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高某应分两期支付施某土地转让款27万元。


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养老金应当视为老赖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社会上还流传着这么个说法,“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一年最多只能拘留两次。”

如果你也这么认为,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对于被执行人,最多不是只能拘留两次,而是27次。

从立法来看

对负有执行义务的当事人既要求执行法院加大打击力度,又要防止执行人员以拘代刑,避免司法拘留措施滥用。

如何理解?对同一妨害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就同一妨害行为作出罚款、拘留决定后,不得再次以该行为采取罚款、拘留;

2、适用罚款、拘留后,行为人又实施了新的妨害行为,包括同类、同样性质的妨害行为的,可再次适用罚款、拘留。但行为人的妨害行为属消极行为,呈持续状态的除外,如拒不履行义务或拒不具结悔过等;

3、同一妨害行为涉及多个案件且在同一法院的,可以不同案件分别适用罚款、拘留,此种情形不属于罚款、拘留的连续适用,但罚款、拘留应当分别实施。多个案件涉及不同法院的,可以与相关法院取得联系,对被执行人多次适用罚款、拘留,以加大惩处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常见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即司法拘留常见情形有以下27种(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被执行人实施了以下27种行为,法院至少可以对其实施27次司法拘留,每次15日的话,就是13.5个月,都赶上有期徒刑了)

妨害执行类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报告类

被执行人未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

抗拒执行类

在人民法院哄闹、滞留,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的;

故意毁损、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查封标志的;

哄闹、冲击执行公务现场、围困、扣押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公务人员的;

毁损、抢夺、扣留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公务器械、执行公务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财产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拒不履行类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高消费类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君子虽爱财了,但需取之有道,一旦踏上失信这条不归路,将寸步难行,失信不仅仅意味着你辜负了他人的信任,透支了信誉,还要过上担惊受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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