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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资深速递:借贷纠纷判决后原告协商,法官说调解吧,是不是我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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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心调解不怕麻烦 化解矛盾双方满意”,这是近日某公司为裕华法院调解员魏胜军送来的一面锦旗。

  该案中,送锦旗的公司我们称为B公司,曾是当地一家知名明星企业,利税大户,拥有职工上千名。近年来,由于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遇到了困难。为使企业重燃生机,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救急,但借款到期后B公司未能按约还款,A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纸诉状把B公司诉至裕华法院,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偿还全部欠款及利息。

  接到该案后,调解员魏胜军首先认真梳理了该案的证据资料,核实了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第一时间联系A公司详细询问了纠纷形成的原因和调解意见,了解了A公司的诉求和调解意向,随后在与B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后,该负责人急切地请求希望与A公司进行协商,力争达成和解。在沟通过程中,魏胜军了解到B公司目前正处在破产的边缘,如走到诉讼阶段,其在无力支付的情况下案件必然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若拍卖处理B公司的设备,拍卖所得款远不足以抵付所欠借款,也会损害A公司的正当权益。

  本着“调解是达到双赢的最佳解决方案”的理念,魏胜军一直不遗余力地在两家公司间来来回回调解,并实时跟进他们的经营状况。魏胜军注意到,B公司目前尚在正常经营,其所提出的每月还款数已是上限。

  了解了B公司的真实情况和调解意见后,魏胜军马上又约A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到调解室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希望律师从企业的生存和多数职工的利益出发多做A公司的工作,力争达成分期偿还借款的协议,只有这样双方的利益才能最大化。起初通过沟通双方分歧还是较大,且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调解员找到张聪法官共同对案件进行研判并一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妥善化解企业纠纷,维护营商环境考虑,决定邀请双方代理律师共同参与调解,这样更利于从法理的角度解决纠纷,最后经过不懈的努力和长时间的沟通,一遍一遍的修改还款方案,最终两家公司达成了和解,A公司达到了收回借款的目的,B公司缓解了压力,重燃了生机,两家企业终于在诉前握手言和。

  锦旗不重,却承载着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词语无华,却体现了企业家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肯定。下一步,裕华法院表示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使命,认真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把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