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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高层次审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审判专业人才在法院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管理的相关规定,杭州中院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台了《杭州市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评选。


本次评选,杭州两级法院共有36名法官参评,经过对各项条件的资格审查,并由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高校资深法律教授、资深律师等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8名法官获评首届杭州市审判业务专家。


他们是谁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认识


01

王江桥

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王江桥法官始终处于审判业务一线,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近五年来,无一例改判、瑕疵案件,曾妥善处理了涉铁路12306售票网破坏计算机信息案、涉G20项目“西湖音乐喷泉行政监管案”、“九州量子名誉案”、互联网法院第一案“甄嬛传案”、“微信小程序第一案”、全国首例“大数据产品案”等一批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微信小程序第一案”属全国首例新类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司法认定,对数字环境下新出现的各类新型网络服务平台责任案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该案入选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和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奖。


王江桥法官依托审理经验,积极探索网上诉讼流程和审理规则,主持完成了“异步审理”、“电子送达”、“电子证据平台”、“司法区块链”等创新项目;主持制定了“网上审理规程”、“电子数据证据司法审查细则”、“互联网金融案件快审机制”、“互联网行政审判审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为互联网法院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江桥法官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先后主持完成了“重大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审查报告”、“涉网著作权审查报告”、“互联网金融审判大数据分析报告”、“服务保障浙江自由贸易区跨境贸易白皮书”等多项调研报告,撰写的8篇学术文章、案例分析,分别发表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中国商标》等刊物上。参编并撰稿《知识产权案例评析》《知识产权审判实务技能》两书和《互联网法院的实践探索与程序创新研究》(副主编)一书。2020年3月,参与起草《杭州健康码开发运行规范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推动杭州健康码工作法治化。


王江桥法官是浙江省法院人才库第一批、第二批成员,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被评为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杭州法院“十佳调解员”、先锋共产党员等。



02

李 骏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五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李骏法官在执行和民事审判岗位长达35年,担任民五庭庭长以来,常态化组织开展季度、年度二审改判案件分析,制作分析报告,规范全市法院裁判尺度;牵头与杭州市人社局建立了“提高裁审衔接效能四项机制”,合力化解劳动争议案件难点问题,推动杭州地区裁审一致性成为全省最优;参加“涉军停偿”、“长租公寓爆雷”、“盾安系”等案件的办理,稳妥处置相关纠纷,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骏法官积极参加最高法院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4部司法解释的条文清理工作;起草了“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程序”的修改建议稿;撰写的《互联网平台用工方式及责任的解构与重构》《全装修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的三个难点问题》《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缩水”的司法规制》等10余篇独著或合著调研文章在《中国应用法学》《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杂志发表。他带领所在部门在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50余篇,其中1项课题中标最高法院及省高院课题、1项课题获全国法院论文研讨会三等奖、1项课题获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一等奖。


李骏法官注重加强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建立“1+1+2“人才培养机制,紧扣审判业务和专业研究,运用“一个课题”、“一位师傅”、法官会议及改判分析“两个平台”,提升年轻干部司法能力,提高全庭整体业务水平。在他的带领下,全庭涌现了1名全国优秀法官,1名全省优秀法官,10人次荣立二等功、三等功。他本人曾被最高法院评为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评为保障G20峰会维稳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获得嘉奖。



03

朱敏明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朱敏明法官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24年,并担负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重任,承办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通一号”杨秀珠贪污及受贿案、青田滩坑水库“铁笼沉尸”案、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等。其中“铁笼沉尸”案的出色审理得到最高法院及公安部领导的肯定,杨秀珠案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朱敏明法官立足于审判实践,积极开展调研工作。2013年以来,个人撰写的9篇调研论文及案例分析在《刑事审判参考》《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浙江审判》等刊物发表,参与指导的臧某等盗窃、诈骗案案例入选为最高法院第27号指导案例。参与调研课题论文还荣获了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主题征文活动优秀奖等奖励。


朱敏明法官曾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浙江省及杭州市“十佳优秀法官”、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最美杭州人”提名奖、市三八红旗手、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获得3次嘉奖。



04

成文娟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未来科技城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成文娟法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12年,五年来共办结案件1464件,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审结全国首例权利人通过电商平台进行恶意投诉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案(许先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之十大案例;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的“知产流氓”现象,审结全国首例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认定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拜耳案),被评为2018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撰写的案例分析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案例分析;承办的“UGG跨境代购案”、“人脸面膜案”、“均瑶商标侵权案”等9起案例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杂志》评选的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先后完成10余篇案例分析及调研文章,在《人民司法》《中国应用法学》《中国审判》《电子知识产权》等全国性专业媒体上刊载。


成文娟法官坚持开拓创新,在涉网纠纷处理中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于2013年就提出阿里旺旺送达、远程视频调解等创新审判方式,2015年以后又投身到“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建设实践中,并主审了网上法庭第一案。在庭室管理上,通过推行“一带一”师徒模式、书记员兼法官助理工作、疑难案件集中讨论制度等推进工作,使得庭室审判质效逐年上升。


成文娟法官曾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浙江省“十佳优秀法官”、杭州市“十佳优秀法官”、全市法院标杆个人、杭州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05

王银江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王银江法官长期在行政审判一线工作,承办了大量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解决了行政审判中的诸多疑难复杂问题。通过重大案件办理,回应社会关切,如在方某炒货店行政处罚案中,凭借充分说理辩证分析,引导舆论理性探讨“一个‘最’字罚10万”问题;李某教育行政处理案,作为杭州法院首例判决国家部委败诉案件,重申了正当程序的法治意义。通过新类型案件办理,明确裁判规则,如在嘉宝公司请求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案中,确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法律禁止出让时合同无效的规则。通过典型案件办理,统一裁判尺度,如陆某行政赔偿案明确了行政赔偿判决的必要性,陈某行政赔偿案阐述了行政赔偿判决的可行性。


王银江法官坚持以实务升华理论,以研究促进审判,先后执笔起草了最高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司法拆迁与强制执行对策问题》并顺利结题,为最高法院制定《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意见建议和实践支撑;执笔起草了杭州法院第一份《杭州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独著或合作撰写了大量论文和案例,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省政法系统征文一等奖、全省法院系统征文一等奖、杭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比二等奖等诸多奖项;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浙江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


王银江法官系浙江省首批法院行政审判人才库、浙江法院调研人才库成员。曾获浙江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美丽浙江”建设突出贡献个人、杭州市委法治杭州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06

周庶明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周庶明法官从事审判工作25年,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无一瑕疵案件。承办的省扫黑办督办案件鲍某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28”专案及关联被告人胡某等4人“保护伞”案,涉及15个罪名,涉案财产上亿元,30名被告人在审理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一审生效。主动承办了多起公职人员、村干部“窝案”等职务犯罪,富阳区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48小时速裁案、袭警案、涉360云盘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等案件。

周庶明法官理论联系实践,撰写的20余篇理论调研文章发表于《浙江审判》《法院调研》《杭州学刊》《互联网法治》《杭州法学》等刊物。撰写的20余篇文章在省市级法院系统、省市法学会学术研讨会、第九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三十一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主题征文中获奖。牵头并主导富阳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富阳区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联动机制的实践、人民法庭特色文化建设等工作。

周庶明法官连续九年考核优秀,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反邪教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被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个人。分管的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07

施迎华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施迎华法官先后在民二庭、破产庭、民四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至今已逾19年。曾办理过有重大影响力的南望集团重整案、“中润系”企业重整案;审理的敦鸿公司与中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处理涉新冠疫情纠纷起到了参考作用;审理的欧裔熙公司与单某合同纠纷一案,是适用《民法典》的典型案例。

施迎华法官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新类型担保方式的实证研究”执笔人;多篇调研报告、论文、案例在《法治研究》《浙江审判》《公司法评论》《民商事审判指导》等刊物上发表。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的制定、清理,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的编写。

施迎华法官曾被聘为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兼职教师,被杭州市委维稳办聘为杭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省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杭州市平安创建先进个人等荣誉。



08

武 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武胜法官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承办或参与审理了多起在我省乃至全国影响较大的刑事要案,所办案件均无因事实、证据等方面存在问题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情况。办理“全国留置第一案”余某贪污案中,提出的相关意见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最高法院的采纳,并写入《监察法》;承办的钱某强奸案,通过严谨细致审理,将长达20余年犯罪嫌疑人才归案的案件办成了铁案。


武胜法官注重总结提升,撰写的10余篇理论调研文章及案例分析在《当代法学》《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牵头课题“以智能化审判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研究”,中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重点调研课题;牵头所在法院的“关于刑事涉财产裁判工作的调研”、“关于全流程智能审判模式实践应用情况的调研”、“关于全面推进法院办案办公无纸化改革的调研”等多项课题,中标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牵头中标杭州市法学会重点课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司法智能化推动司法秩序构建的作用研究”,指导课题部分成果荣获第32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三等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嘉奖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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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杭州市审判业务专家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杭州市审判业务专家参评人员为全市两级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主管领导,并需具备五个方面条件: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业务能力突出,承办过在全市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或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无错案、无重大瑕疵案件以及因重大过失引起的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学术造诣深厚,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调研成果;


四是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是任职年限要求,任命法官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满10年,或者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且任命法官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满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