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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内幕解读:借贷纠纷申请撤销的程序,转让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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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起诉李某偿还借款60万民间借贷一案,法院于2017年4月作出李某偿还借款的判决后,李某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李某资不抵债,仅实现部分债权。

上述案件审理期间,李某以其下欠李红、李蓝、杨紫(均为化名)借款900万元为由,将其享有的某公司800万债权转让给上述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何白,并办理了相关公证。

张某以李某与李红三人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李红、李蓝转入李某账户的钱款系李某开设商会吸储而来,二人亦是李某商会员工及亲属关系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李某将其800万债权转让给何白的行为。

法院以李某与李红三人的民间借贷有当事人提供的转账凭证和相关陈述,且李红、李蓝虽然是李某公司员工,但不能证明李红、李蓝、杨紫与李某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为由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此案经过法院二审维持、再审被驳回后,张某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结合“严细深实勤俭廉”专项提升行动,用足调查核实权、做好公开听证、查清关联案件,以实的做法,深耕案件,最终识破这起虚假的债权转让,提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抗诉保护了民事监督申请人合法权益。主要做法如下:

细剖案件疑点,明确案件存在问题主基调

办案检察官审理中发现该案疑点重重,通过会见申请人、查阅卷宗,及时归纳案件疑点,明确800万的债权转让可能存在问题。

一是李某、李红、李蓝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锒铛入狱,李红、李蓝在李某商会入职之前皆为务农的农民,何来如此大额的资金出借?

二是李某债权转让时间为2017年3月,恰逢上述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期间,时间高度重合。

三是李红、李蓝及何白与李某的身份关系,令人遐想。

李红、李蓝是李某的近亲属,何白是李某的亲侄女,杨紫又是何白的好朋友,且李红、李蓝又是李某商会的职工。

四是不止欠付张某一人借款,类似张某的债权人数量较多。

深耕关联案件,用好调查核实权破除障碍

就该案法院仅依据当事人提交的转账凭证和相关陈述即认定李某与李红三人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办案检察官从转账凭证入手,调查转账记录是否

本案还有一个关键人物杨紫,那杨紫和李某的民间借贷关系真实么?

在案件陷入瓶颈的时候,办案检察官通过查阅裁判文书网涉及杨紫和李某的所有案件,发现在2016年10月李某要求杨紫偿还借款的法院审判卷中,查明法院认定李某与杨紫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的证据是杨紫向李某支付90万元的转账凭证,而在杨紫转账的四天前,李某曾向杨紫转款87.3万元。

因此,法院仅凭转账凭证认定二人存在借贷关系,缺乏证据支持。

实用公开听证,借助外力保护债权人财产为使案件证据更加扎实,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三名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查明的案件事实进行重点陈述,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针对案件事实及各自观点进行了补充陈述,对检察机关调查查明的案件事实均表示认同,对专家讨论后形成的提请抗诉意见未表示异议。

此案的听证,程序严谨,实体审查公开公正,取得了良好的听证效果,对申请人的债权及时给予了法律保障。

与会人员表示,此次听证会不仅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也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