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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法消息:杭州借贷纠纷执法案件,老板名下房产无偿租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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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拱检

“感谢检察院,我们终于能安心做生意了!”一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当事人刘华对承办检察官连声道谢。

刘华原本是宁波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名商户,因为经营得当,逐渐发展成该市场最大的商家。后来,他不局限于在宁波当地发展,将生意拓展至台州,认识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陈鹏。

2015年5月,陈鹏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台州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刘华夫妇借款10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还以公司的3套住宅、6套商铺作为抵押保证,与刘华签订了“房产预售合同”并备案登记。

2016年8月债权到期后,房地产公司因资金周转紧张无法偿还,又与刘华签订了续借协议书,并增加了28套商铺作为抵押。

2016年12月,房地产公司再次拖欠还款,刘华夫妇起诉房地产公司,请求解除其中两套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该公司归还购房款214万元。2017年1月,法院作出调解,确认解除上述两套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并由房地产公司返还上述购房款。后来房地产公司与刘华协商变卖其中一套房产后,返还刘华100万余元,但剩余借款及利息仍久拖未还。

然而,2017年8月,在刘华夫妇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尚未解决时,却出现了另外两起涉及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其中一起案件中,房地产公司抵押给刘华的房产被交易给杭州的一家公司,房地产公司因未能交付房产而被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后,“强制执行”了房地产公司原本抵押给刘华的房产,刘华的债权因此无法实现。

身涉多起诉讼纠纷,刘华夫妇已无心经营生意,迟迟拿不回的欠款更是极大地限制了商铺业务的开展,公司面临倒闭。

无奈之下,刘华向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拱墅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查询了涉案关联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调取了案涉公司、人员的流水明细。

经初期调查,法院发现另两起民事诉讼系关联公司之间的诉讼,有较大虚假诉讼犯罪嫌疑。为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回应申请人诉求、减少企业损失,拱墅检察全程跟进监督,民事、刑事检察部门会同经侦民警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商讨侦查方案、参与前期侦查取证工作。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鹏等人抓获归案,并以虚假诉讼罪移送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17年8月的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实是陈鹏伙同他人一手捏造出来的,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均为陈鹏等人掌控的公司,他们通过伪造银行流水,虚构房产买卖事实,以虚假诉讼的方式骗取法院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目的就是想用看似合法的手段将已抵押的房产查封拍卖,以此逃避对刘华夫妇的债务。

今年5月,拱墅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并以虚假诉讼罪将犯罪嫌疑人陈鹏等人起诉至法院。

至此,刘华夫妇心中的包袱终于放下,结束了两地奔劳为诉讼所累的日子,回到宁波重新安心经营农产品批发生意,挽救了濒临倒闭的公司。

“民事虚假诉讼本质是挤占和利用司法资源,骗取不法利益。检察机关坚持重拳打击虚假诉讼,切实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着力维护公平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承办检察官表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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