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律师常用的法律文书,目的是为解决某些纠纷而向对方发送的警示性文件。所以,律师函往往肩负着释法,督促,警告意味,充满火药味。但是有些时候,我们不希望把事情弄得很僵。尤其是在婚姻案件中,无论对于己方当事人还是对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不幸的,感情问题实难区分对错,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通过比较温和的方式向对方说明我方意图,以达到促使双方和解的目的。以下这篇《律师函》,可能是我执业以来发送的“最有温度”的律师函......分享出来,供大家交流讨论,略表纪念。
律 师 致 函
(2022)君律函字第 0***号
致: ** 女士
陕西**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您丈夫**先生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其代理人,现代理人就您丈夫**要求与您解除婚姻关系、直接抚养孩子等问题,向您致函并征询您本人的意见。
幸福的婚姻总是相似,不幸的婚姻各有不同的缘由。我们很遗憾地看到您和您先生的婚姻出现了裂痕。婚姻、家庭之事乃人生之大事,平和地协商解决夫妻之间在婚姻上存在的问题,无论是对于您夫妻二人,还是对于子女、父母、社会来说,都是有益的。
现我的当事人**先生希望能够和平地与您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愿意同您协商。同时,我们也相信只要双方都有足够的耐心、诚意,一定会妥善解决此事。若此事对簿公堂,将对孩子和两个家庭都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伤害。
鉴于此,希望您在收到本函件后十日内联系**先生或者联系本律师协商沟通,尽量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平缓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郑重函告,请审慎对待。
顺颂时祺!
陕西**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22年 3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