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比如“拆东墙补西墙”就是借贷纠纷中常常发生的现象,这种情况,表面看似乎是在履行民事约定,本质上是行为人被迫采取的事后补救措施。此种情况下,循环借款如果达三次以上,再结合考察个人资产和预期收益情况,若个人资产是负资产,又没有预期收益,即可推定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但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带有欺诈性质、隐瞒掩盖有关事实,致使无法返还借款的行为一概都认定为诈骗。对此类案件的认定,需结合当时的经济形势、社会伦理和情感因素来综合判定,不可机械套用推定的一般规则。
诈骗罪量刑参考
判处主刑的情况:
判处附加刑的情况:
全国案件数量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