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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观点解读:虎丘民事借贷纠纷被告律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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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14:48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近年来,苏州把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大局,按照矛盾纠纷“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原则,探索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苏州模式”。点赞!

市、县、镇、村四级非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成1747个,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实现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5.4万余件,行政部门行政调解19.5万件,律师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其他非诉讼方式化解近2400件,初步实现层级解纷、源头治理……这是苏州自去年以来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交出的答卷。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一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大改革,承担着‘小切口、大治理’的重要功能。”苏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美健向记者介绍,近年来,苏州把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大局,按照矛盾纠纷“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原则,逐步探索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苏州模式”。

一体推进,解决纠纷“最多跑一地”

在去吴中区非诉讼服务中心之前,老宋心里还在打鼓:如果这笔工资再要不回来,只有撕破脸皮“闹一闹”了。

老宋退休后,被邻居赵某聘任为公司行政总监,但双方在管理上存在分歧。离职后,老宋说赵某未按承诺支付工资待遇,拖欠近5万元。但赵某并不认可,并表示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无法支付。

在中心“大堂经理”的引导下,经过窗口登记、说明情况、协商调解等流程,原本各执一词的两个人,在短短一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接纳了调解员专业的法律建议,双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老宋的心里满是喜悦。

这起纠纷能够快速顺利化解,得益于吴中区非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的“一站式、全链条”矛盾纠纷化解模式。

目前,苏州市、县(区)两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并在两级法院及其他重点单位设立分中心,建成市、县(区)两级中心及分中心28个,镇(街道)非诉讼服务中心或站点77个,村(社区)两级非诉讼服务中心(站点)1642个。

“非诉讼服务中心不仅在‘物理上’实现了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非诉讼服务场地、人员、窗口的整合,免去群众跑腿之累,同时通过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高效融合、联动补强,达到‘1+1>2’的‘化学反应’。”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侃告诉记者,为实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苏州坚持一体推进,打造网上网下衔接联动、全面覆盖的非诉讼服务综合平台。

除了实体平台,各地还依托12348江苏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调解小助手、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微解纷”、网格信息员采集终端等多个线上渠道,运用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微解纷”开展线上调解,构建非诉讼服务的立体网络。

联动共治,矛盾纠纷不上交不积压

自丈夫过世后,因房产分割继承问题,子女们争执不断,姑苏区的八旬老人姚阿婆一直无法安睡,于日前向姑苏区法院提起诉讼。

为尽快帮助姚阿婆解决争议,重塑家庭和谐,根据姑苏区司法局与法院联合推出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程序前置机制,该案件被分流至虎丘街道非诉讼服务中心先行调解。在调解员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姚阿婆和子女们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近年来,苏州高点定位、高位推动矛盾调解工作。2019年,以常熟、昆山、吴中、姑苏为试点,探索适应苏州实际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路径。今年初,苏州市委办2020年第一号文件印发《关于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高层次统筹谋划,高标准设定目标。4月,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场部署会发出全面部署落实“动员令”。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推进,苏州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清单、一次性告知、纠纷综合调处联动、工作人员名册公示、司法确认、跟踪回访、矛盾预警研判等八项全流程服务制度,并结合各类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的优势和特点,形成非诉纠纷分类而治和程序衔接机制,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挺在前面、挺出效果”。

多方参与,提升非诉讼服务专业性

上海市浩信(苏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共党员刘传胜律师,在民商事领域有多年从业经验。去年6月,因高新(虎丘)区司法局和法院的一次改革探索,他又有了一个新身份——律师调解员,被特聘到高新(虎丘)区法院律师调解室,负责对一些事实清楚、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在立案登记前开展调解,化解矛盾。

去年7月底,日本某公司与高新区一家公司签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但一直拖欠物业费,因此被诉至法院。考虑到可以调解处理,该案被移交到驻法院律师调解室。刘传胜积极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从法律角度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当场促成调解协议达成。两家企业代表交口称赞:“不愧是专业力量,服气!”

“律师调解对症开方,就是‘不讼’中的重要一环。”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亦文认为,律师在调解中能精准快速判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为群众提供可选择的解决方式,促使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是非诉讼服务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高质量非诉讼服务队伍是非诉讼服务质量的保证,苏州在充实非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强纠纷化解队伍、发展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专业化水平。

源头分流,网格化联动,律师调解,专业化止诉,多方合力,一体化解纷,差异化办案。苏州直击“源头”,多角度发力,全面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实实在在地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枫桥经验”作出新时代的注脚。

编辑: 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