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向你咨询后,还会问上一句,我需要请律师吗?不知道别的律师如何回答,反正我的回答是可以不请。因为但凡问你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是自身经济条件有限,对请不请律师难以定夺。请律师吧,律师费太高,承担不起;不请律师吧,官司的事,自己又不懂,没有胜的把握。这时律师给他支支招,打打气,他也就欣然地去面对了。
要我说,请不请律师就像卖房要不要委托中介是一个道理。你经济条件好,工作忙,就可以委托中介。只要把钥匙交给他们,把该签的字签了,剩下的事都交由他们去做。你看似花了一笔不小的中介费,实则你享受了中介便利、专业的服务。不但免除了辛劳之苦,而且相当于找了个可靠的见证人和担保人。如果经济条件一般,自己时间又充裕,那你完全可以自己去卖房:自己联系客户、散发小广告、领客户看房、谈判、办理过户等,当然欺诈的风险,要不到钱的风险也要自己去承担。
请不请律师也是这样。如果你条件允许,工作又忙,完全可以把打官司的事交给律师来办。你只需要把事实交待清楚,该交的证据材料交到律师手里就行了。律师完全可以利用他的专业知识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此,你不仅省却了来回奔忙的辛劳之苦,而且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办,会为你谋取到最大的利益。
有时候,律师给你带来的利益可能远远大于你所交的那一点律师费。相反,如果你条件不允许,时间又相当充裕,你也可以选择自己去打官司。诉状你得自己写,案子你要自己立,费用也要自己亲自去交,开庭、辩论等都要自己去完成。这期间,你可能不止感受到身体劳顿之苦,更多地会感到身心疲惫之苦。我见过许多老百姓,因自己的诉状写得不合适,立不了案,来回几趟跑法院,并因此跟法官吵架。这里你不能说法官不为民办事,让他们净跑冤枉路。法院已经充分考虑到老百姓不太懂法律文书的实际,在立案窗口上贴满了形形色色的法律文书版本。但无奈,这些文本实在是比较专业,老百姓能一次掌握太难了。我也见到许多法官因为一些程序问题反复对一些当事人讲,但他就是不明白。比如,一次,我开庭时,对面当事人没请律师,法官辛苦地宣读完当事人有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问他你申请不申请回避;他说我不懂。法官又尽可能浅显地给他讲解了一遍,说回避就是:如果你认为法官可能与案件有利害,影响公正审判,或者你对法官不满意,可以申请更换法官和书记员。对面当事人想了想,站起来指着我说:我申请他们回避。法官当场都崩溃了,看着他哭笑不得。
除了经济条件,要不要请律师要根据案件本身来衡量。复杂的案子,标的大的案子,证据不充分的案子,法律专业性强的案子,请一个好的律师就很有必要,否则由于你不专业,不胜任,会因此给自己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时候律师费与你的损失相比简直就不算什么。简单的,标的小的,证据充分的案子,完全可以自己独立胜任。比如,简单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就没必要请律师了。一则这种案子,胜负没有问题,只要走完司法程序即可。二则经济账不划算,你本来也就想要回不到2万的欠款,却要付出不少于3000元的律师费,肯定感觉特别亏得慌。当然,如果单纯就为了出口气,那又另当别论,我们听过为索赔1元钱打官司的,人家打的就是一个公道。
相比民事案件,我认为刑事案件最好还是要请律师。这与刑事案件律师的服务有关。刑事案件律师除了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辩护,法律服务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会见。许多案件,会见甚至比辩护还重要。一些刑事案件,案件事实、证据摆在那儿,你是什么罪,应当判什么刑,已经是板上钉钉了,你律师有通天的本领,该判死刑的,你不可能让刀下留人。这时,律师的最大作用其实就是建立被告人与亲属的一种联系,是代替亲属对被告人的最后陪伴。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最后终审判决,少则半年,多则二、三年。有些发回重审的案子甚至要四、五年。这么长时间,家属与被告人唯一的纽带就是律师。被告人能经常见到的唯一亲近的人也是律师。我代理过一个特大套路贷诈骗案,因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较多,案子经历的时间就很长,到二审结束差不多耗时2年多。这期间,我会见了差不多20次之多,已经与亲属和被告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以至于,每次会见,里面的人都会高兴地跟我说:我终于又看到你了,这么长时间,如果没有你来经常看我,我感觉自己都撑不下去了。由此可以看出,律师会见对里面的人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对外面的亲属,作用也是很大的。这个案子,被告人是从安徽抓到兰州的,他的亲人都在安徽。来回一趟,很不容易,意义还不是很大,所能做的就是给她账户充点钱,在采买窗口给她买点东西,人是无论如何见不到的。鉴于此,我干脆就没让他来。他们互相带的话,我通过会见可以转达。充钱,送衣服,买东西,我统统可以代劳。这样两年下来,亲属光省下的差旅费就超过律师费许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