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采倩 实习生 苗玉薪)11月22日,江歌妈妈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合议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等程序。目前,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开庭前,江秋莲在社交平台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她与两位代理律师均不参加今日庭审,“此前我们已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相关问题向合议庭充分表达了我们的意见与主张。”此外,被告刘暖曦和代理律师胡贵云出席本次庭审。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拿到一审判决书后接受媒体采访。图片
一审宣判后,刘暖曦不服上诉,她曾通过代理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她无法接受一审的判决结果,称一审法院完全抹黑了她与江歌的真实感情。
2月16日,此案二审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江歌被害时刘鑫是否锁门是辩论焦点。据央视新闻报道,上诉人刘鑫一方表示,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无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则表示,刘鑫强调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这一点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也具备充分证据支持。合议庭就庭审焦点展开法庭调查。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在东京中野区一公寓内,被好友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刘暖曦,立案成功。立案18个月后,2021年4月15日,此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