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接待来诉当事人
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向来诉当事人答疑解惑
石龙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导来诉当事人填写立案登记材料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孟亚苹)按照中央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司法改革要求,进入4月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在广泛动员、深入学习、充分调研以及强化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备等精心筹备的基础上,于5月4日开始正式施行立案登记制工作制度。
4日上午上班伊始,院长宋景婵即同主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以及民事庭、行政庭、法警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立案庭,对施行立案登记制工作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现场就相关事宜再做强调和要求,并带头示范做好诉访接待和解释工作。
9时30分,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付克云到院调研指导立案登记制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该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地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利民配套设施及安保情况,现场对区法院就立案登记制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区法院一定要强化认识、主动作为,积极把握和落实中央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司法改革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好法律职责,敞开法院大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要及时、快速予以立案,在保证群众诉权的同时,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表达和实现诉求,稳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截至当日上午12时数据分析,该院当日到院立案及咨询人数呈初步上升趋势,共登记立案3起案件,分别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另,一位来诉群众所反映的案件因没有适格被告而未予登记立案,经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后满意离院。该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