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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新闻盘点: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不接受调解,庭前调解法官会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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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正值农历立冬时节。沁水县胡底乡李庄村村委薛某一大早却怎么也坐不住。
  

11月6日,因疫情原因,晋城市对主城区实施为期7天的临时管控措施。
  

而11月7日下午,薛某要去沁水县端氏法庭参加开庭。听说法官住在晋城市区无法返回沁水,村里的案子也不知当天下午还能否如期开庭。
  

心里正犯嘀咕,他手中电话响起:“喂,是薛主任吗?我是端氏法庭马立江……”
  

“哎呀,马庭长,我们这个案子之前你就组织调解过一次,当时我因为疫情被隔离了,没有去,这次你又来不了……”薛某说。
  

原来,早在2020年,李庄村打算改造党群服务中心及舞台、公厕,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并由该公司负责施工。竣工验收后,核定工程总造价约294万元,已付约248.5万元,还欠付工程款约45.5万元。于是,某公司将村委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及利息。
  

关于这个案子,与薛某相比,更着急的是家住晋城市区的马立江法官。
  

“2022年11月6日凌晨,我区在常态化核酸采样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主城区……采取静默管理措施……”那天一早,看到这条消息,马立江急了:“这星期排了8个庭,一听说疫情不能去单位,我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想的是,‘坏了,案子咋办’?”
  

联系法庭所有工作人员,发现按照疫情要求,还有两名书记员可以到岗。这下马立江的心里有了底。
  

11月7日上午,按照书记员提供的案件当事人信息,马立江第一个电话拨给了下午要开庭的被告方,也就是正为此事发愁的薛主任。
  

就这样,原本应该当天下午开庭的案件,马立江上午就开始通过电话开展庭前沟通,看卷宗、听诉求、调查事实、解读法律。
  

考虑原告某公司急于拿到工程款,马立江建议其接受调解,并保证最大限度为其争取利益。征得原告同意,马立江便开始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
  

“整个上午就是在不断打电话,长的十几分钟,短的可能就是一两句话,跟被告说完跟原告说,总之,就是要通过不断沟通,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马立江说。一番忙碌,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见,原告表示愿意放弃工程款利息,被告则表示在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
  

11月7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准时到达端氏法庭。法官不在现场,却并不意味着缺席,马立江全程主持庭审调解。就这样,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顺利调解。
  

拿着裁判文书走出端氏法庭的薛某说:“这得感谢马庭长,没有想到在疫情防控静默管理这个特殊时期,他还能想着我们的事,还给我们办得这么好。”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马立江对第二天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充满了信心。
  

11月8日,马立江通过语音通话的方式,在端氏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调解。因为这起借贷纠纷时隔5年多时间,中间几次还款并对部分利息进行结算,双方对利息计算标准及已经还款部分的款项性质存在争议。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适用,本金和利息计算也成为一道难题。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次执笔计算,一次次电话确认,到当日13时许,案件最终告结。
  

“特别感谢我们的书记员宋晓阳,很负责,中午下班时间到了,但是完全没有怨言,一直忙着,到一点多才结束。”与此同时,马立江还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成功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调解。“虽身在晋城,但心在沁水……只要当事人能到达法庭,就有调解成功的希望……”马立江在沁水法院工作群中说出自己的心声。
  

“今天的交通事故就没有调成,双方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存在很大差异,几次做工作都达不成一致意见。”11月9日,马立江在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调解时并不顺利,“随后还有两个离婚案,更得慎重……”
  

截至目前,马立江法官又成功调解了三起案件。


山西晚报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张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