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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新闻报道:人民调解借贷纠纷点评,中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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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浉河区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及时化解多年矛盾,使双方当事人重拾友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案情简介

张某甲与张某乙是多年的好友,2019年9月,张某乙为偿还银行贷款,向张某甲、郭某(系张某甲丈夫)借款,夫妇二人积极筹措人民币30万元,并通过银行2次转账至张某乙经营的公司账户上。2019年9月27日,张某乙向张某甲二人出具借条一份,并承诺于2019年11月30日前归还,然而承诺的还款期限已过,张某乙却未按照约定的日期还款。张某甲二人多次催告张某乙还款未果,为尽快挽回损失,二人来到区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受理后,调解员立即与张某甲二人就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了解,因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且案件事实清楚,调解员决定趁热打铁,立即联系张某乙,在征求其同意后,确定了调解时间。期间,调解员主动前往张某乙经营的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走访,经走访得知,该公司受疫情影响,近一年未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经过调查,调解员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进一步了解。一周后,双方当事人准时到达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告知调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并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随后,调解员向双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至第六百八十条有关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释明不还款将承担的不良法律后果。

张某乙对自己2019年向张某甲二人借款30万元的事实无异议,但张某乙表示,公司因这几年的疫情,一直都处于亏损状态,无法正常经营,现已无力偿还借款。张某乙还表示,其正在积极催要货款,一旦收到货款,一定先行偿还张某甲二人的借款,请求再行延缓还款期限。

张某甲听后情绪十分激动,认为债务已经拖了3年,张某乙实际上完全没有还钱的想法,他是在逃避责任,拖延时间,坚决要求立即还款。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面对此种情况,调解员及时调整调解方案,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给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调解员同张某甲二人分析了张某乙目前的经济状况,劝解二人念在以往的情谊上,再给对方宽限一些时间,如果担心调解协议的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给还款事宜再上一道“保险”。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张某甲二人最终表示能够理解张某乙的苦衷,遂不再坚持张某乙立即还款的要求,同意分期还款。同时,调解员也对张某乙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也表示愿意尽快还款。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做出让步,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案件点评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就这样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得到了有效化解,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下,调解员在此提醒:借钱须谨慎,一定要考察对方的偿还能力及诚信状况,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关系并无异议,但借款人由于经营出现困难,没有能力偿还出借人,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依情、依理、依法,注重细节和方式,明法析理,晓以利害,最终使得奔波了三年的借贷纠纷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