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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热点头条:无锡锡山区借贷纠纷官司,江苏无锡诈骗案庭审3月21号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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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锡山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对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的被告人方某、徐某某等3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今年6月1日至9月14日,锡山法院陆续立案受理该批涉黑套路贷案件。该系列案件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的案件,同时也是全国首例侦办、江苏省首例判决的“套路贷”涉黑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2月,被告人方某、徐某某经合谋,在乾宏公司新设“零用贷部”,违法发放高息小额贷款;方某在安徽省颍上县十八里铺镇的老乡、朋友中招揽无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成立专门负责讨债的“贷后部”,使用暴力、恐吓、滋扰等手段进行非法催讨来谋利。2016年2月至2017年年初,方某、徐某某先后成立海嘉、乾府、乾多多公司;方某阳、方某东、方某喜套用乾宏公司“零用贷”模式分别成立了乾友、乾富、万友公司,并陆续招募无业、闲散人员加入组织,涉案被告人达38人。

七家公司结成“乾”字头联盟,开展的“零用贷”业务实为“套路贷”犯罪活动,诱骗借款人签下两倍于实际借款金额的“高条”以达到虚增债务的目的,诱骗被害人签下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规定各种苛刻、无理违约事项的承诺书。被害人签署上述材料后,公司还以“中介费”“保证金”“上门审核费”等名目扣除借款金额30%,使得被害人实际借得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金额。

在被害人还款过程中,该组织还以各种理由单方认定被害人违约,在被害人已经陆续还款的情况下,强横认定以往还款金额全部清零,要求被害人重新还款,同时采取威胁、恐吓、贴身跟随、殴打、非法拘禁、强行入住、喷红漆、堵门锁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非法催收“虚增债务”。

昨天,锡山法院对该批5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方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徐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