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企业推销红酒和月饼获利,浙江丽水缙云县锦锈五金缝纫机电工业园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应红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公司责令辞职——5月24日,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丽水”通报了这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经查,2016年至2022年,应红伟在缙云县壶镇镇政府下属缙云县锦锈五金缝纫机电工业园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利用环境监管及安全生产管理职权,多次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用于工作检查及个人私事,并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油费;多次以父母亲看病、买房、买车等为由,向多家企业借款,累计借款金额27.3万元;在与企业交往期间,多次向企业推销红酒和月饼获利。
“应红伟虽然只是镇属企业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但是其行使着园区管理服务等重要职责,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企业,其是否正确把握‘亲’‘清’界限、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关系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通报指出,应红伟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钱款、推销礼品酒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为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全市市场主体开展政商交往问卷调查,包括是否遇到过党员干部向企业违规借贷的情形,是否遇到过党员干部要求企业为个人消费买单或索要财物的情形,是否遇到过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或挂名领薪的情形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