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及非诉法律事项律师服务团队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次招标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及非诉法律事项律师服务团队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及非诉法律事项律师服务团队项目
2.项目编号:GXTC-C-
3. 本项目共分为:第一包、第二包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采购招标项目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拟组建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为天津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如下:
1.招标范围:天津地区(含滨海新区)、北京地区、上海地区、山东地区(具体为济南、东营、烟台和泰安)、河北地区(具体为石家庄、唐山和保定)、四川地区(具体为成都和泸州)律师事务所。
2.招标数量:天津银行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数量整体不超过120家。
3.人员要求:每家外聘法律顾问须确定1至3名指定律师为天津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及沟通联络。如有指定律师以外人员为天津银行服务的,须确保服务律师的能力与事项工作需求相匹配,且须征得天津银行和至少1名指定律师的同意。
4.项目期限:自本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下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终止。
5.招标人不承诺入围后项目委托数量,最终实际委托项目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6.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第一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采购招标项目为入围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单位为122家及以上时选定120家投标人入围。
第二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诉法律事项律师服务团队采购招标项目
天津银行拟采购非诉法律事项律师服务团队,内容如下:
1.招标范围:天津地区(含滨海新区)、北京地区、上海地区、山东地区(具体为济南、东营、烟台和泰安)、河北地区(具体为石家庄、唐山和保定)、四川地区(具体为成都和泸州)律师事务所。
2.招标数量:天津银行非诉法律事项律师服务团队的数量整体不超过22家。
3.人员要求:每家非诉法律事项服务律师事务所确定1至2名指定律师为天津银行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及沟通联络。如有指定律师以外人员为天津银行服务的,须确保服务律师的能力与事项工作需求相匹配,且须征得天津银行和至少1名指定律师的同意。
4.项目期限:自本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下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终止。
5.招标人不承诺入围后项目委托数量,最终委托项目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6.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第一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采购招标项目为入围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单位为24家及以上时选定22家投标人入围。
7.提供非诉法律事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须以加入备选库为前提(拟投标第二包的律师事务所须投标第一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扫描);授权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扫描);
4.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招标活动,已提交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人签字后打印存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天津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投标人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天津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承诺。(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兼投兼中。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日9:30-11:30,14: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购买方式:现场购买需同时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线上购买方式:请以邮件形式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待收到回复邮件后,填写完整“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将此表及报名资料邮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详见第六条“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三)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
(四)投标人签到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
(五)评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联系人:郭工181-0126-7445(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