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讯(通讯员 晏可慧)5月11日,随着法槌的一声敲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云溪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审判员庭前准备充分细致,审理思路清晰,争议焦点归纳完整准确,合理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进行了发问。与平时庭审不一样的是,当天的旁听区坐了一批“考官”,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许辉,部分院领导、员额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作为庭审观摩人员,就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技能、庭审形象等方面进行评分。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就本次庭审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对庭审情况提出了反馈意见和建议。
“法庭辩论时要更好地积极引导,围绕焦点充分发表意见”
“审判长要更好地把握庭审的节奏感和层次感,充分体现法律的威严”
“大家讲的意见非常中肯,对我有很大帮助,我会进一步提高自身对庭审的驾驭能力。”主审法官何文华诚恳地说。
为深入开展2023年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提升办案法官庭审规范意识和庭审驾驭能力,提升案件质量,云溪法院出台了《云溪法院庭审观摩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自2023年5月至7月,在全院开展庭审观摩竞赛活动。观摩案件选取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案件。参评庭审的程序符合相关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法庭规则的规定。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除有紧急工作任务外,原则上都要参加本院的庭审观摩,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学生或其他人员参加观摩。
《方案》要求把讨论、交流、提高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庭审观摩竞赛活动,促使广大法官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庭审规范,科学驾驭庭审,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注意司法礼仪。克服庭审中的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庭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