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秦皇岛中院速裁团队夏文杰法官速裁组在当天审理的4件民事二审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与调解相互补充作用,采用法官当庭调解与调解员案外调解、网上调解相结合,4件案件中,有3件案件当天签订调解协议,一件案件当天达成调解意向,第二天履行完毕后,当事人通过网上签订了撤诉申请,实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诉前调解室
01第一起案件
第一起案件为一起离婚案件,5月24日立案后,于5月30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很大,互相指责,气氛一度十分紧张,主办法官注意到虽然双方之间关系较僵,但双方之间对于两个孩子感情均较深,在审理之后当庭调解过程中,以孩子抚养为突破口,一句:“不管你们之间是否离婚,但两个孩子总是你们心中的牵挂,而以前近二十年的经历,也会是你们一生不会忘记的回忆,请不要再伤害对方,因为那也是伤害自己”。对双方有所触动后,经法官与调解员侯莹不断作调解工作,两人不仅签订调解协议,还对孩子满十八周岁后的学习费用达成了初步协议,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02第二起案件因第一起案件庭审时间较长,第二起案件开庭时间较预定开庭时间推迟近四十分钟,于上午十一点十分开庭,该案为物业合同纠纷,因业主欠缴物业费引发,开庭后,主办人迅速厘清案件事实后,引导对双方进行调解,在物业一方表示希望依法判决后,并没有放弃调解努力,特邀调解员赵华利用中午时间和业主沟通,作释法明理工作,终于做通了当事人工作,表示去主动缴纳物业费,并在缴纳物业费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申请撤回上诉。
03第三起案件当天下午2:00点开始审理的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本案房主在一审时曾反诉,因未缴费而未立案,本案审理后双方争议焦点迅速转移到反诉内容,有鉴于此,在对本诉进行调解达成基本协议框架后,特邀调解员赵华对反诉涉及内容进行调解,并于当天下午达成调解协议。
04第四起案件下午4:00审理的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争议的焦点为预交的定金是否应双倍返还,但在庭审过程中了解到原审被告为失信被执行人,于是在调解过程中主办人与特邀调解员侯莹耐心作双方工作,从多个角度作案件分析劝解工作,该案于当天下午达成调解协议。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自今年3月份成立速裁团队以来,充分发挥本院特邀调解员的调解积极性,注重与专业调解团队(秦皇岛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加大诉调对接,审调结合力度,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速裁案件调撤率保持在较高的比例,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