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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观点头条:泊头市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财产报告单中的联系人是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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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宗旨,紧盯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深入推进法官联系人机制,全力搭建法官和当事人沟通的“连心桥”,引导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对事实和法律的理性认识和正确判断,在依法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的基础上平息纷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2021 年,泊头市诉讼服务综合考评排名沧州法院第一、全国法院第八。

机制挺前,诉前调解更有“速度”

一是推行定点联系工作机制。每年制定《“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实行分片负责、定点联系制度,法院院长带头,班子成员每人联系 2个乡镇,重点厅室的负责人每人联系 1—2 家企业,明确对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7 名法官每月与 14 家定点服务单位至少联络一次,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单位走访一次,以讲座、调研、征求意见等各种形式,排查纠纷隐患、收集法律问题。几年来,开展民法典、少年法治普法宣传等讲座 130 场次,围绕校园暴力、合同纠纷等热点问题开展调研 56 次,收集校园安全、民事纠纷等法律问题 35 件。

二是推行纠纷联调工作机制。横向吸纳社会多方调解力量,通过“总对总”“点对点”与仲裁、行政、交通等多渠道对接,形成开放式多元解纷调解平台,共同加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源头治理工作新模式,建立由各涉诉机关一名主管领导组成的行政化解员名录,运用其专职的特点和优势化解尚未进入诉讼的行政纠纷,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目前,已入驻法院 4 家类型化调解工作室,在线调解员 10 名,其中行政化解员 2 名。2021 年以来,诉前化解 8 件,诉中化解 6 件,共受理进入审判程序的行政案件 15 件并全部结案,结案率 100%,发改案件仅 1 件,发改率持续向低。

三是推行诉前化解工作机制。设立诉调对接中心,组建 1个专业调解工作室,2个集中送达团队,2个速裁团队。前置民商事案件的调解、鉴定、保全程序,实现程序转换无缝对接,切实形成联席联动、高效便捷的诉前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6726件,诉前调解分流案件8195件,诉前分流率49%,调解成功1037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 62%。适用速裁程序结案3535件,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6.7天。

四是推行便民利民常态服务机制。突出以人为本理念,严格落实登记立案不拖延、生效证明免提供、跨域立案全覆盖、流程节点透明化、立案服务标准化、网上线上不打烊、诉讼退费主动办等25项便民措施,专设“母婴室”、残疾人专用通道、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军人、残疾人、农民等特殊群体,专人接转“12368”热线,自助满意度测评仪将诉服“成绩单”交给当事人现场打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几年来,在线调解、保全、签定、送达、接访等诉讼服务,实现跨域立案率 100%,发放司法救助基金 160 余万元。


突出特色,服务发展更有“温度”

一是推动特色法庭建设。加快人民法庭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步伐,试行打造“物流运输法官工作站”(洼里王法庭)、“诚信电商群体”(富镇法庭)、“为绿色铸造护航”(郝村法庭)、“为小微企业护航”(文庙法庭)、“法助民企、法援民工”(交河法庭)、“道交一体化”(齐桥法庭)等特色法庭,不断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水平,让法庭在服务发展中不断发挥更大功效。

二是打造“法助民企”品牌。出台《泊头市人民法院结对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结对服务活动领导小组,27 名员额法官、23 名司法辅助人员与 220 家铸造企业结成服务对子,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合同签订、劳动用工、民间借贷、股权转让、安全管理等热点问题,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推进大运河司法保护。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大运河司法保护的意见》,组建大运河司法保护工作专班,制定大运河司法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与 15 家行政单位签署大运河备忘录,突出“三合一审判团队”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责任、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审理的主导作用,实现涉大运河环境资源案件的一体化审理。

四是开展诉讼费“减免缓退”业务。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办理诉讼费用减、免、缓、退手续的规定》,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新增了对经营确实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的企业提供诉讼保障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提供企业登记信息、申请理由及由企业所在地工商业联合会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诉讼费减、免、缓业务。几年来,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 240 余万元。


提质提效,司法服务更有“精准度”

一是打造“道交一体化”特色专业审判团队。充分运用“道交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构建法官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指导案件流程,缩短办案周期,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打造多层次诉讼服务平台。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源头解决“立案难”问题。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络等智慧平台,强力推进电子诉讼服务,全面开展网上立案、缴费、网上质证、网上送达等“互联网+”电子诉讼,真正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各项诉讼服务。2021 年,共实现网上立案 4495 件、网上缴费 3422 件、网上送达 6412 件(次)、网上质证 2368 件、网上开庭 703 件,案件庭审直播率达到 40.84%。

三是打造“三合一”动态督导模式。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督导作用,采取“双向目标、一人一策”、质效指标“红绿榜”和案件评查等督导模式,通过“日调度、周通报、月讲评”对质效指标进行汇总评析,尤其是对弱项指标、重点指标单独通报并标红提醒,承办法官实时掌握案件办理各节点动态情况,及时反馈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日日有变化、周周有突破、月月有提升。

四是打造与联系对象无障碍沟通的桥梁。联系人及时向联系单位通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及法院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真听取联系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反馈。及时对全市刑事案件、矛盾纠纷等资料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针对案件、纠纷频发的类型开展深入研究,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几年来,围绕金融借款合同、行政案件等方面,共制发司法建议 16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