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1日下午,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受援人鲁某来到欧敬章调解工作室,送给村居法律顾问欧敬章律师题为“依法护民,彰显正义”的锦旗,用以表达其对欧律师为民办事的感激之情。
鲁某于2021年4月来到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欧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相关的法援卷宗材料,了解到该案的开庭时间较紧急,立即与鲁某联系会见进一步了解具体案情。经过沟通,欧律师了解到鲁某于2013年3月7日入职某有限公司及其东莞分公司上班,任服务站维护经理一职,每月工资由基本底薪、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月平均工资6290.14元。从2020年10月开始,其公司未与鲁某协商一致,单方面改动工作考核标准,在未经鲁某同意的情况下降低了鲁某的工资。通过鲁某的阐述及提供的证据显示,在改动工作考核标准后,鲁某的工资从月平均工资8890.14元下降到2020年12月份工资2919.33元、2021年1月份工资1457.44元以及2月份工资1457.44元,如此大幅度降薪导致鲁某于2021年4月份辞职,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
该事实与鲁某原来自己书写的仲裁申请书所运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诉求并不一致,为维护鲁某的合法权益,欧律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在充分了解鲁某的实际情况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后,提出充分维护当事人利益的主张,向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变更仲裁申请书相关请求。裁判结果支持大部分请求项目,鲁某激动不已,感激不尽,因之前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表达送上锦旗,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份感激。为此特意从老家赶回石碣镇,亲自为欧律师送上锦旗,对欧律师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石碣司法分局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尽职尽责,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到所服务的村(社区)提供上门服务,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