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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干货知识:英山借贷纠纷调解员电话,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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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工作部署,精心谋划,高位推进,不断推动“枫桥经验”在湖北落地生根、创新升级。

以源头治理为关键,常态化聚焦“矛盾不上交”

1 全面排查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推进自治、宣传法治、促进德治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指导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三年行动,将信访问题纳入预警排查范围,及时就地做好化解工作,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属地有什么纠纷就调解什么纠纷,什么矛盾突出就重点调解什么矛盾。对一般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灵活采取多种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统筹系统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

3 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信访矛盾化解作为工作重点,利用现有的纵横交织的调解网络,“一网”打尽纠纷线索,就地化解初信初访案件;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的化解,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其他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以强基固本为依托,专业化推动“矛盾不上交”

1 密织调解网络。联合省信访局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构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目前,全省共有 30837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委会58个,在信访部门设立、派驻调解室56个。

2 优化队伍结构。为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注重选聘律师、教师、专家及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退休政法干警等担任信访事项调解员。

3 构建人才智库。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形式,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信访事项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建立由律师、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咨询专家库,为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

以联动融合为引擎,多元化促进“矛盾不上交”

1 凝聚多方力量。加强与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衔接协作,建立情况通报、会办协商、跟踪回访等“联动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规范运行,做到情况互通、工作同做、结果同悉。

2 融合社会力量。广泛吸纳民间长者、知名人士、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威望高的优势,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发挥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优势,注重调解文化和乡村文化、城市社区文化相结合,运用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法为上、和为贵、情为牵、调为先、让为贤”的调解文化。

3 整合专业力量。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专业团队和专业服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矛盾纠纷化解通道,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实效;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的优势,对于党委、政府关注的信访积案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开展“律师进信访”活动,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介入,积极做好协调和化解工作。

以强化保障为支撑,精准化助力“矛盾不上交”

1 强化工作保障。督促各地将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落到实处,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家咨询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督促设立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保障责任,为开展信访事项调解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经费等必要条件。

2 发展智慧调解。以“12348湖北法网”为依托开发湖北省人民调解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调解成为新常态。全省建立人民调解微信群26万个,801个人民调委会可实现视频在线调解,“湖北人民调解钉钉移动端系统”已在5.3万人民调解员手机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

3 全媒体宣传覆盖。巩固传统媒体,拓展新兴媒体,构建人民调解全媒体信息宣传矩阵,讲好人民调解故事,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等法治化途径化解矛盾纠纷。联合法制日报分赴多地采访,“武汉微邻里”信息群和“睿和天下”调解模式、黄石“小事不出理事会,大事不出村委会”调解方式、黄冈英山县“三合一”调解方式等得到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