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晚报讯(通讯员吴衍)4月22日,英山县法院立案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并即时达成调解协议。
因广告业务合作,被告累计欠原告某广告公司货款1.9万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结清欠款,后被告拖欠款项一直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肖艳娟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关系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原被告双方争议不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进行审理的规定,遂向双方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后经承办法官肖艳娟耐心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就款项支付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当即制作调解文书并进行送达。立案后仅十天,广告合同纠纷案件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英山县法院将加大合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力度,让小额诉讼程序成为助推审判质效的高效“燃料”,民事审判的“绿色通道”,司法为民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