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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普大全:东城企业借贷纠纷如何处理,员工离职欠公司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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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单方伪造借条进行虚假诉讼等历来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的对象,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也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北京东城法院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

9月23日上午,东城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工作机制进行介绍,并发布运用该工作机制打击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例。

案例:公司伪造借条起诉离职员工 不仅罚款还获刑

北京某食品公司以曾向公司借款5万元现金至今未还为由,将一位离职员工魏某告上法庭,承办法官却发现食品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异常。

同时,法官了解到魏某曾因劳动纠纷起诉过食品公司,要求食品公司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原告提交的借款确认书上半张纸有可能是领取工资的相关内容,而借款确认书的内容系原告自行打印上去的。

最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员工签字”的字迹与其他字迹不是一次性打印形成。食品公司及魏某对鉴定结论均予以认可。

东城法院判决驳回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对食品公司伪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予以罚款5万元。2020年8月19日,东城法院对食品公司经理冯某某虚假诉讼罪一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冯某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冯某某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而在另一起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案中,男子彭某与唐某正在其他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彭某与堂妹陆某联合制造假案件、虚构债务,以达到离婚诉讼中损害唐某利益的非法目的。

东城法院天坛人民法庭负责人姜在斌表示,因电子邮件证据极易删除篡改,法院发现犯罪线索后与东城区检察院及时会商,共同研判、固定证据,并由检察机关协调公安机关高效立案,目前已对涉案人员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特点:民间借贷纠纷是虚假诉讼重灾区

虚假诉讼历来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的对象,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也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东城法院副院长王波介绍,民间借贷由于合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证据伪造、变造较为容易,因此民间借贷纠纷成为了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为此,东城法院以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天坛人民法庭为试点样本,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该机制综合运用民事、刑事手段,内部源头甄别、外部线索对接,内外联动,刑民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据了解,东城法院在内部构建立案、审判、执行三位一体、全流程防控机制,从内部破解虚假诉讼“识别难”。

这些情况极有可能是虚假诉讼

立案阶段依托信息化手段初步甄别异常案件,制作虚假诉讼提示单随卷移送,向审判庭室发出预警。

审判阶段以庭审为时间节点,做到前、中、后全面甄别防范。开庭前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础信息材料、委托手续等,着重审核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真实身份及委托关系的真实性。重点关注当事人之间存在夫妻、亲属、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合伙人等共同利益关系的、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被告下落不明或原告拒不提供被告联系方式等异常情况。

庭审中按照庭室发布的要素式庭审笔录展开法庭调查。对于双方当事人配合默契、缺乏对抗性;原告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或拒不配合法院调查;案件证据不足,当事人双方仍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明显不符合常理;案涉证据存在伪造、变造嫌疑;涉及以物抵债协议等异常情况重点关注。

特别是在“云庭审”过程中,线上法庭并非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的物理空间,对虚假陈述等现象提高警惕,加大识别力度。

创新:公、检、法联合防控 建立民刑联动机制

王波介绍,虚假诉讼案件通常各方串通,证据形式完备,线索隐蔽,法官在电话沟通、庭前谈话等程序中对异常线索的询问极易引起当事人的警觉,导致虚假诉讼的证据灭失,或者当事人再次合谋统一口径进一步掩盖事实,为后期虚假诉讼罪的侦办带来难度。

为此,东城法院将此类案件自觉纳入检察监督范畴,已与东城检察院建立对接机制,对案件线索联合会商,共同研判,全览案件事实、研判涉刑因素,固定相关证据。

同时,东城法院探索建立公、检、法三位一体联合防控机制,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在初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及时跟进督办,力促虚假诉讼案件重要证据的固定和全部事实的查清。

特别对于虚增债务金额、制造虚假给付证据、毁匿还款证据的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该类案件因具备民间借贷假象,当事人自行报案有一定难度,法院向公安机关移转犯罪线索后,由检察机关监督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处理,保护当事人权益。

东城法院在2011年就启动了“诚信工程”建设工作,“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该机制已取得一定成效。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