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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科普一下上虞借贷纠纷咨询,全国两会2023年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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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日报》刊发整版报道《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回应社会关切,绍兴检察走出参与社会治理新路》,介绍绍兴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民事检察转型发展,打造出虚假诉讼监督的绍兴新模式。全文如下:

公司老总主动提供千万元“借条”,找人与自己打官司,就为了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分到更多的钱;一伙人威逼利诱借款人、保证人出具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据此频繁打官司,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随着绍兴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虚假诉讼露出了原形。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就是单方或者与他人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意图骗取生效裁判文书,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扰乱了正常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近年来,绍兴市两级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民事检察转型发展,强化依职权主动监督,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联手,准确把握民事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和职能定位,以信息化为引领,形成工作合力,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打造出虚假诉讼监督的绍兴新模式,走出了一条绍兴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群众关心的重点,就是检察监督的重点

绍兴检察机关召开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新闻发布会

近两年来,绍兴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刑事打击力度,将打击虚假诉讼与社会治理联系在一起,将百姓关心的重点,当作检察监督虚假诉讼的重点。

虚假诉讼不仅增加了司法成本,也对维护社会秩序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尤其是民间借贷、婚姻财产、劳动争议、企业破产、拆迁安置等民生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与百姓的生活、利益密切相关,成为群众关心的重点。绍兴检察机关针对虚假诉讼发生相对集中的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加大检察监督的力度,回应社会关切。

民间借贷领域是发生虚假诉讼的重灾区。这类案件违法诉讼成本低,由于双方当事人容易串通,借款合同等证据易于伪造等因素而易发多发。如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该案件经绍兴市检察院抗诉,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纠正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600多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多人因妨碍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乱象,容易滋生“套路贷”、暴力催贷等黑恶势力犯罪。自2018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持续保持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强劲势头,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大对涉黑恶势力虚假诉讼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监督查办了一批“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

彭某虚假诉讼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间,彭某在上虞频繁进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撤诉与申请执行,涉案金额271万余元。2018年6月,绍兴市检察院发现线索后进行调查。经审查,该些案件不仅确实存在虚假情形,且背后还存在一个以程某、彭某等人为首的高利贷团伙,可能制造参与了一系列涉黑涉恶犯罪活动。2018年7月,检察机关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查,以程某为首,彭某等人为骨干的团伙,以开办二手车交易行和典当行作为平台,采用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迫借款人、保证人出具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对未能收回的“债权”采取各种暴力手段进行催讨。最终,检察机关对程某等14人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社会民间借贷行为历来普遍存在,而与之伴生的诸如暴力催讨、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众多受害人带来了各种损失与伤害。彭某等人虚假诉讼案的办理对本地的“套路贷”行为人产生了极大震慑力,社会不稳定因素与群体性事件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推进了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移交犯罪线索、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把社会治理与检察监督结合起来,确保监督效果最大化,并强化主动监督。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在线索发现、监督方式、工作模式和监督成效等方面均有明显转变,并把社会治理和检察监督的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使监督方式有了新的突破。通过抗诉、发送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生效裁判;通过向侦查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开展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2018年5月至2019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320件,涉案金额达2.5亿元,在提出抗诉和发送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法院已依法改判206件,一批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惩罚。

智慧检察显担当,让虚假诉讼一一现身

向全国介绍智慧民事检察

打造虚假诉讼监督新模式

在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如何让更多的虚假诉讼者现出原形?绍兴市检察院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发展趋势,以信息化为引领,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出虚假诉讼绍兴检察智慧监督的新模式。

2018年5月,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至今年3月份,绍兴市检察机关依托该系统,对580万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00余条。

借助智慧监督系统,绍兴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并重,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并重,形成了“智能排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移送侦查-判决监督”“五步式”虚假诉讼监督模式,将民事检察从个别、被动的监督转变为全面、主动的监督,初步实现民事检察监督的转型升级。

智慧监督系统根据检察监督点对海量数据进行筛选,如何设置检察监督点是核心环节,系统需要以提炼检察监督点为前提。市检察院在确定检察监督点时,在调研基础上最终确定,借贷纠纷、劳资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和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四类案件为重点审查案件,并分类归纳出80多个具体的检察监督点,通过不断试错,找出最为精准有效的监督点。

柳某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就是检察官通过“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排查发现的。2016至2017年间,柳某作为原告的借贷纠纷多达136件,其中缺席判决77件,撤回起诉25件,异常诉讼风险系数高。检察官对系列判决列表比较分析,发现100多份判决均具有以下共同特点:借贷金额小,一般为几万元;债务人年纪轻,多数为“85后”;借款支付多为“银行转账+现金交付”;证据均采用格式化的借条;还款方式存在本人借出,向他人偿还情况等。后通过刑事关联审查,发现近期柳某有涉嫌敲诈勒索警情举报,而且越来越多,初步怀疑存在小额“套路贷”嫌疑,于是决定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柳某、王某等5人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于是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其团伙涉及民事借贷案件237件,检察机关已查明民事案件事实,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出抗诉53件。

利用智慧检察,绍兴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反查”,形成公检法“深查”,助力外省市“广查”,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绍兴检察机关从绍兴本地的裁判文书中发现了诸多涉黑涉恶犯罪、“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线索,也为全省其他地市排查出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线索。上海、江苏、河南、甘肃、内蒙、湖北、四川、云南等地检察机关纷纷来到绍兴,学习我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利用大数据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经验和做法。目前,绍兴市检察机关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已在全省全面运行,并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多方联手凝合力,打造虚假诉讼惩治的绍兴模式

检察官与公安侦查人员商讨虚假诉讼案件

检察院派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

虚假诉讼涉及面广,涉及面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成为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市多方联手内外合力,走出了一条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

市检察院自开展“从刑事案件中发现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线索”专项活动以来,民事检察部门对近年来办理的扫黑除恶类案件、“套路贷”案件、诈骗类及其他侵财型案件进行排查,重点发现虚假诉讼等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同时,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各类刑事案件过程中,将涉及民事诉讼案件的,书面告知民事检察部门,依职权排查是否有民事监督线索,及时跟进监督。检察机关内部通过“刑民衔接”,形成了监督合力。

与此同时,绍兴市检察院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互通互动,形成工作合力。2018年11月,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惩治与防范虚假诉讼联动机制。文件明确规定,法院向检察、公安机关全面通报移送裁判文书、审理过程主要节点信息,实现诉讼信息相互共享;检察机关通过智慧民事检察系统发现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尤其是“套路贷”等案件中,涉及民事诉讼案件的,移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从而有效形成检察与公安之间的线索双移送、结果双反馈机制,实现紧密协作。

为进一步打击虚假诉讼,2019年6月,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2019年12月,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与法院联手,形成合力。与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联手,在惩治预防虚假保险理赔类案件中加强配合协作。

绍兴检察机关还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信息共享。市检察院将智慧民事检察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库对接,通过大数据之间的信息碰撞,获取关联人物、事项信息,实现案件外围排查。通过数据对接分析,实现案件当事人从抽象到具化的转变,为深挖隐藏在背后的刑事犯罪活动提供线索。

市检察院通过发挥平台枢纽作用,推行联动机制,形成多方联手、上下合力,有效推进了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工作,实现了办案数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打击虚假民事诉讼,光靠检察院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多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武生说,近年来,绍兴市检察机关积极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形成长效监督机制,营造了良好的监督氛围。他表示,目前我市已初步构建了公检法查处虚假诉讼的协作机制,有效破解查处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案件突破难”“打击处理难”三大难题,形成防范和打击民事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持续深化公检法协同治理模式,让虚假诉讼行为无所遁形。

文字:周能兵

图片: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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