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被告购买原告的商品,总货款一万多元,但一直未支付货款,经催要被告向原告出具欠货款条一份,并约定支付货款时间,到约定时间后被告还是未支付货款,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被告嚷嚷着要上诉,可是法官却告诉他不能上诉,为什么别人的案件都能上诉,我的案件不能上诉?
原因就是这个案件适用的是小额速裁程序,民事案件一般使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这两种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处理结果,均可以提起上诉。而小额速裁程序一般是指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给付之诉案件进行的一种超简易程序的裁判,该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一审生效,一审终审,不得提起上诉。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要符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给付之诉案件等要求,同时还有案件案由的限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而对于人身关系、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则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如果法院判错了就没有救济途径了,当然有,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生效,当事人如不服不能提出上诉,但能提出再审申请,由再审程序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