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魏雪梅
性别:女
地址:赣州市安远县石湾村。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郭清平、魏金全与被执行人魏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立案时间:2019年2月13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02执575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魏雪梅归还申请执行人郭清平、魏金全借款本金32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0584元,由被告魏雪梅承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悬赏条件:无
联系举报电话:0797-816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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