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要经过几个月才能解决的合同纠纷,没想到一天就解决了,真是谢谢你们了”,当事人激动地说。
6月24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了19名当事人,分别要求登记立案,均要状告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事处上安村民委员会。
【基本案情】
这19人于2014年3月向上安村民委员会购买拟修建的上安生态幸福家园楼房,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015年9月签订《购买房屋临时协议书》,合同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付款方式、分房办法等均予明确说明,并约定:预计幸福家园项目砖混结构住宅楼在2017年4月底交付买受人。
但是,上安村民委员会自收取购房首付款后,仅在拟开发土地上挖了个坑而已,并未进行任何实际开发建设。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后至今,拟开发的土地仍只有地基。原告多次找被告上安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办法,均被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只好来到法院提起诉讼。
诉前调解 案结事了
立案庭庭长李小军了解了基本情况后,综合考量各方面条件,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在向当事人详细阐释诉前调解的优势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刻着手进行现场调解,基于诉前相关证据,摆事实、讲法理,耐心细致做双方的工作,进而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事处上安村民委员会同意于2019年10月30日前返还19名原告购房款共80万元。
【法官后语】
诉前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缓解司法压力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截至今年6月份,离石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已累计成功化解纠纷22件,案件类型涉及交通事故赔偿、民间借贷纠纷等,涉案金额达340余万元,不仅有效分流案件、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而且缩短了诉讼时间,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离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