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是否支持律师费的依据是,认定律师费到底是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7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胜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缴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但实务当中,原告先行垫付诉讼费用胜诉后,很少会通过法院先行申请退还诉讼费用的,而是通过后期执行的方式划扣诉讼费用。
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情况由原告自行承担,但可以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话,就要分情况了
1、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可以要求由被告承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4、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5、仲裁案件也逐渐开始支持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人身损害的案件,特别是交通损害的现在也支持律师费。
7、根据民法自愿原则,也可以自行约定由败诉方承担。
一般律师费应当符合当地律协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价,要求律师费用具有合理性,而且开庭前准备律师费发票以及委托律师的合同。
除此之外,补从一点
如果是2021年4月18号借款,2021年4月21日还款,借款期间3天,借款期间的利息3478元,本金70000,那么计算出来的利息是严重超过法律过规定的,非法利息部分不会被法院支持。4月21日后的逾期利息可以按照年利率15.4%(现在基本每月发布都是3.85%了哈,别杠我各位大哥)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提了这个请求,即使通过诉讼、执行等阶段时间比较长,还是会一直计算逾期利息。如果不主张这个诉讼请求,就会很吃亏哦~。
如果是现金支付请一定要写收据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风险点就是如果7万是给的现金还是电子转账,如果是转账方式那么有电子留痕就没有问题。但如果是拿了现金,那需要收款收据予以证明履行出借义务。否则光一张借条会有点点风险。
如果法院认定为违约金,则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裁判。
通俗的说法院最高按照年利率15.4%来支持你的费用。
如果法院认定律师费等为损害赔偿,就会支持你律师费的请求。
因损害赔偿有两项规则,1.可预见性规则。2.减损性规则。(与本案无关不再解释)
关于可预见性规则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你们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已经将因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约定,去律师费实际按照规定支付并有发票,委托协议,代理合同等,属于合理的可预见性损失,因此法院会判决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当然实践中对律师费的性质的认定存在不同的理解,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也有认为律师费用属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中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情形,也不予完全认定律师费,只在年利率15.4%的范围内予以支持,这都有一定的道理。
即便是存在合同违约,为了保持正常的经济秩序,体现民法公平等原则,在违约责任中法官也一定会加以限制,以免出现以此牟利的现象(常见的牟利有职业打假人,因食品药品法律的特殊规定成就他他们)。
同时违约责任一般也为无过错责任,即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这样构成违约的要求就比较低,在违约责任上加以限制也是理所应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