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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资深发布:借贷纠纷对方不同意调解,借款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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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元宝山法庭的调解下,何某与许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对昔日的好朋友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据了解,何某与许某原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被告何某因经营幼儿园周转急需用钱,许某毫不犹豫将5000元借给何某,并约定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何某未能如约还款,许某催还欠款未果。何某拖欠借款的行为直接影响了两人的关系,并致使两人昔日的友情破裂。许某一气之下将何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何某返还欠款。

该案经法院受理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个当事人是曾经的朋友,且这起案子案情简单、借款数额不大、争议较小,有较大的调解可能性。于是,办案法官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和谐关系、解决借贷纠纷的角度出发,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想方设法召集双方到法庭做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疏导,双方的情绪比之前有所缓和,最终达成了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同时,承办法官及时动态关注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在临近给付期限时,主动联系被告,提醒其如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何某已经如约偿还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