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来借钱,借或不借是件两难的事情。借,身边借钱不还的案例真不少,不借,又生分了感情。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就民法总则草案作了说明,对一些与大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给出了答案,其中,就包括“借钱不还”。根据此次草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延长到三年。也就是说,借钱不还的,你3年内都可以告他。
法庭上的
他给亲戚借了两万多 超过诉讼时效讨不回
家住渝中区的陈勇(化名)没有想到,自己借给亲戚李荣(化名)的21600元钱会永远无法得到偿还。
2007年1月13日,陈勇向李荣出借21600元,并在两人共同的亲戚见证下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约定:2008年1月12日前,李荣需全部还款。
陈勇的人证证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李荣一直未偿还借款。其间,陈勇也催过款,不过并没有补签借条,也没有其他催款的物证。
这笔债,就这样一天一天拖下去,直到2011年4月李荣去世。之后,陈勇只有找李荣的子女杨某和李某要债。不过,他依然没有留下任何催款的凭证。
2014年4月2日,陈勇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李某偿还李荣留下的债务。
然而,杨某和李某表示,并不清楚李荣留下的债务,也没有继承李荣的遗产。并称:陈勇向法院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陈勇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陈勇举示了借条,并让他和李荣共同的亲戚出庭作证。形成证据链后,法庭对于借条和人证都认可,被告杨某和李某也没有否认陈勇的证据。
不过,杨某和李某并不承认还钱,并请求法庭: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还款期限为2008年1月12日。而在本案中,诉讼时效应从2008年1月13日起算。在诉讼时效(两年)届满的2010年1月12日后,陈勇就无权起诉他们了。
法院采纳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观点,加上杨某、李某不愿承担偿还责任,陈勇借出的21600元钱就此“一去不回”。
两年借给同事近9万 多次催还无果上法院
阿英(化名)与阿玉(化名)是同事,自2013年起,阿玉陆续向阿英借款多次,每次阿英均以现金支付,阿玉则每次均出具借条。
截至2015年2月5日,经双方汇总,阿玉尚欠阿英借款89300元。当天,阿玉出具给阿英汇总后的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阿英的现金8.93万元。在这份借条中,阿玉承诺:所说均为事实,一切后果自负,永久生效。
借条还是没有阻止阿玉的赖账行为。其后,阿英向阿玉多次催收未果,遂于今年1月3日起诉到法院。让阿英气愤的是,阿玉自始至终都没有出庭应诉。法官认为,借条未约定借款期限,原告阿英有权随时要求被告钟英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因双方未在借条上注明利息,也无口头约定,所以判定:自起诉之日起,阿玉应按年利率6%支付占用阿英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
鉴于阿玉的缺席,渝中区法院依法予以缺席判决:自2017年1月3日(起诉日)起,以本金89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要求阿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偿还阿英。
■法官说事
“民间借贷纠纷,
多发生在熟人之间”
记者梳理了渝中区法院、沙坪坝区法院5起典型民间借贷纠纷,办案法官说:“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这是这类案件的共同特点。”
从法官提供的这多起典型案例之中,人物关系均较为亲近,有同事、亲戚,也有前任夫妻之间,而且熟人之间关系变化较多(如离婚、重组家庭等),人际关系较为复杂。从借贷、诉讼的时效来看,这些案例熟人之间借钱都超过了3年时间,有的甚至有七八年,借贷关系持续越久、金额越大,举证难度越大,也增加了诉讼难度。此外,规范的借条、合同等,是法庭举证的必要证据,法院严格按照证据进行判决。法官也特别提醒,熟人之间借钱,一定要咨询法律人士,提供有力证据。
法庭外的
发小借三万元应急 最后友谊的小船翻了
在看到“熟人借钱不还,3年内都可以告他”的消息后,31岁的李灵(化名)将此消息转发到了小学同学群里,她希望已消失1年多的发小吴刚能够看到。“借了我3万元后,联系就少了,如今债务到期了,他人却消失了。”李灵说。
李灵介绍,她和吴刚是小学同学,20多年一直是朋友,工作后也都在重庆,所以联系紧密。李灵有啥事,吴刚忙前忙后也很出力。“有段时间,吴刚很少和我们联系了,后来他找到我,说生意上应急,需要借3万元,两个月后可以归还。”李灵没多考虑,便匆匆借了钱,出于朋友的信任,她也没要求对方写借条。哪知钱借出去不久后,她听说了吴刚的近况,“生意出了问题,四处借债,根本没有偿还能力。”李灵于是连忙联系吴刚,刚开始对方还接电话,坚称多年朋友,肯定会还钱,但之后便处于“失联”状态了。如今,快三年过去,吴刚依旧没有还钱,李灵曾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他,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表示“有钱的时候肯定会还,但无法给出具体期限”。发小借钱不还,令李灵愤怒,两人几乎断交,但她觉得真要走上法庭又于心不忍。“再有熟人借钱,我真不借了,钱没了不说,多年友谊也伤了。”李灵说,还有一点她希望能够提醒大家,无论多熟悉的朋友,在借钱时,一定要向其身边的人了解清楚他的现状,以权衡是否该“出手相助”。
2000元借了10年 朋友的态度令他窝火
昨日,我们对重庆晨报966966公众服务中心最近一年来的热线记录进行了梳理,投诉遭遇了亲戚朋友借钱不还的读者,有7人。他们中,有的因为债务带着家人围堵过借钱不还的昔日朋友,也有人选择“花钱买教训”,放弃债务但发誓今后再也不借钱给任何人。谈到遭遇借钱不还的经历,每个人都很郁闷。
46岁的杨路曾在2007年借给好友2000元现金,“当时他心急火燎地喊我赶快取钱给他,想到钱不多,又是多年好友,想都没想就把钱借了。”杨路说,这位朋友表示第二天便会归还,但半年后才出现的他,再见到杨路时跟没事儿人一样,对借钱的事只字不提。
好友的态度令性格内向的杨路觉得窝火,逐渐地,两人关系越走越远,2000元欠款这事,他也曾托共同的朋友询问过,哪料对方的回复是“才2000块钱,好大回事嘛”,之后又没了“下文”。
如今,这笔2000元的欠款已借了10年,杨路每每想到这事,便觉得窝火,朋友自然是没得做了。
■记者调查
遇到熟人借钱
62人中19人明说不借
生活中,遇到熟人向你借钱,借还是不借?昨日,我们对62名读者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62人中,19人明确表示不会借款,不愿意有任何债务关系;31人表示会视具体情况和彼此熟识程度而定;12人表示愿意借款,但必须写欠条。
借钱给熟人,债务偿还的情况怎么样?62人中,有29人有过借钱给熟人的经历。其中,顺利并如期还款的,占17人;延期一年之内但最终还款的,9人;3人遭遇拖欠,至今未要回借款的,有3人。
遭遇借钱不还的情况,你咋办?29人中,一半以上的人表示,好心借钱,若遭遇对方恶意拖欠,不排除会将其告上法庭。“遇到这样的情况,碍于朋友的面子,我会先和气地请对方还钱或暗示借款已经到期,若无效,真没啥比利用法律维权更有效的办法了。”家住沙坪坝的刘理说,借钱时,无论借款金额多少,都必须要求对方写欠条,朋友要帮,但自己的权益也需要维护。
■ 律师说法
欠条、借条 一字之差区别大
熟人借钱,是写借条还是欠条好,二者有何区别?面对林林总总的借款纠纷,我们也就借条和欠条的性质,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重庆洛书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勤表示,首先,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属合同性质。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属于一种债券凭证。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注明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但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期限,两者的诉讼时效就区别就大了。
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
若是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段勤提醒,出借钱款时,第一,要明确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第二,在双方签订借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协议中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如利息、管辖法院、还款期限等;第三,出借方一定要保留好付款依据,倘若债务人没按借据条款履行诺言,债权人也可用法律程序来挽回自己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其中,如果有第三方担保,要明确担保主体的资格、担保范围(是否包含利息)以及担保期限。最后,借钱要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