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X,法定代表人:X,地址:X;电话:X;
被执行人:X,法定代表人:X,地址:X;电话:X;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21)廊仲案字X号廊坊仲裁委员会调解书确认的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石材款X元及利息(以X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期间的利息);
2、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仲裁费17196元;
3、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廊坊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并下达了(2021)廊仲案字X号仲裁调解书,现该调解书已经生效。截至申请执行人提交执行申请之日,被执行人对上述款项仍未进行给付。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仲裁调解书确认的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