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24小时新闻消息:为借贷担保的股权转让纠纷,成都法院宣判

阅读: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杨帆

20%奖励,悬赏金额超千万!5月25日,成都中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引发关注。

据介绍,在执行杨某某申请执行戴军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据提供的财产线索,该案执行变现或以物抵债,实现债权金额的20%作为奖励。

截至目前,该案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本息,约为5488万,这意味着,悬赏金最高超千万。

公告显示,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相关情况,法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具体公告如下:

一、执行依据

(2018)川01民初2355号

二、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戴军,男,汉族,1975年8月20日出生,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青山路8号附60号,公民身份号码:5201036。

三、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

1、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217号中天世纪新城五组团环岛南侧商业楼8-1号、8-2号、8-3号、8-4号、8-5号、8-6号、8-7号、8-8号(按揭房产、已抵押、已被轮候查封);

2、贵州省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中和社区府后街金辉叠翠园A1-A10负一层1-1号(按揭房产、已抵押、已被轮候查封);

3、北京现代SUV(车牌号为:贵A55P23,已被轮候查封);

4、戴军胜诉杨某某、王某某、贵州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案号:(2017)黔01民初1119号、二审案号:(2018)黔民终627号、执行案号(2020)黔01执97号】(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四、悬赏金额

依据提供的财产线索,本案执行变现或以物抵债实现债权金额的20%作为奖励(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58元及相应利息,至今本息共计约为5488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被告戴军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某某借款本金.58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58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1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五、悬赏期限

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若本案在2024年5月24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的,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王法官)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