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值开学之际,磐安县检察院牵头司法局、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在全县开展以“新学期第一课”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9月2日晚上,县检察院检察长曹九利在磐安中学为师生上了题为《做一名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新时代好青年》专题法治课。县委常委、副县长吴洪涛、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团县委、磐安中学等单位领导参加此次活动。县检察院部分干警、法治宣讲团成员、律师及磐安中学师生共500余人参加。
县委常委、副县长吴洪涛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对检察机关等部门对学校法治教育的高度重视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持续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是当前教育工作一项重要的任务,全县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曹九利检察长作了一堂系统全面的法治课。通过“为什么上这一堂法治课”“怎么讲这堂法治课”“这堂法治课给我们启示有什么”三个方面,着重分析了“第一课”对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对学校教育加强法治的重要性,以及对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预防犯罪的重要性。通过“以案说法”,结合本地发生的八大类型包括“不懂法,稀里糊涂犯了罪”型、“江湖义气,害人不浅”“冲动是魔鬼”型、“匪气、霸气”型、“囊中羞涩型”—正确金钱观、“新型、网络犯罪陷阱”型、“套路贷案件”、“校园欺凌”等16个典型案例,分析案件的特点、作案手段、方式、后果等并进行认真讲解,让学生从身边事中引发思考,接受教育。系统地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并提出如何预防违法犯罪建议和对策。最后以“要牢记做人做事的底线,树牢法治的崇高信仰,自觉将法治信仰融入血液里,注入灵魂中。自由并非无边界,只有不越规而行、不逾矩而动,才能更加洒脱地实现理想抱负。法律是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防护网’,面对矛盾纠纷,要坚决摒弃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江湖气’,善用平和理性、公平正义的法治‘武器’”结束。全课通过ppt形式展示,力求具体生动,案例有震撼,学生受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县教育局局长陈林海在主持语中有感而发,指出这些案例鲜明地告诉我们的学生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不能做的坚决不能做;要珍惜同学情谊,学会相互尊重;要正确对待利益,树立正确的物质观;要保持应有的理性,树立独立的思考。并对全县各学校如何加强法治进校园活动,对老师如何加强学生教育,以及学生如何增强学法自主性等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 “新学期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将在全县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