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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科普一下借贷纠纷要不要接受调解,法官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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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王辉 张韶奇)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员马兰成功调解一起十多年前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原、被告调解结束后握手言和,被告驾车载着原告离开了法院,踏上了和解的回村之路。

该案中,原告刘某早已过花甲之年,而被告李某也已50多岁,双方既是同村村民,又是远房亲戚。2008年,李某因工程周转困难向刘某提出借款5万元,他表示要长期使用这笔钱,并口头承诺每年支付利息8000元,刘某便将自己积攒多年的5万元“养老”钱借给了李某。2008年至2011年期间,李某尚能准时支付利息,2012年后就再也没有支付过利息,更没有偿还借款本金。刘某多年来不停前往李某家催要,李某虽再三承诺还款,但并未付诸行动。2018年12月,李某应刘某的要求重新出具了借条,并约定还款日期为2019年4月。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象征性地支付了5000元,之后又没了动静。今年年初,刘某妻子生病住院,家庭生活陷入困顿,刘某无奈将李某诉至金凤区法院。

该案双方因矛盾积怨较深,未能在诉前调解环节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马兰深入了解了双方的现况。原来,李某因生意失败,多年来生活一直捉襟见肘,刘某催要债务时言语激烈又四处宣扬,导致邻里对李某欠债一事议论纷纷。李某认为其在村里的声誉受到了影响,更加不愿意还款。

承办法官在掌握案件实情后,果断组织双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庭前调解,在充分听取了两方的调解意见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案件调解。李某同意于半年内还清所有款项。刘某也自愿放弃了全部利息主张,并同意诉讼费用各自承担一半。李某在当庭支付了诉讼费后,顺手搀起了刘某的胳膊,笑着说“哥,我把你拉上,咱们一起回家!”。刘某也欣喜地说:“没想到我们多年的纠纷就这样轻松处理了,谢谢法官的劝解和开导”。

“每一个走进法院的当事人都有着各自的人生故事和经历,多一分尊重,多一分耐心,再多一分同理心,是我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和必不可少的要素,每当我看到当事人在案件顺利调解后能够握手言和,我作为一名法官的自豪感和成就感就油然而生。”承办法官马兰如是说。

【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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