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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秘闻消息:党员领导干部陷入借贷纠纷,st天润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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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吴治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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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期间,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事件频发,一旦违规担保时间被披露,上市公司往往会被风险警示,目标公司股票也伴随着大幅度的下跌,投资者因此损失惨重。

不过,随着九民纪要、民法典及其解释的颁布,上市公司“被担保”免责率显著提升,这样让前期被判担责的上市公司看到了免责的希望,ST天润(002113.SZ)就是这样一家上市公司。在一审、二审、再审相继失利后,公司意欲通过检察监督程序撤销原审判决。2月23日晚间的公告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2023年2月2日作出监督受理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ST天润实控人赖淦锋及其关联方近几年来深陷债务危机,甚至部分款项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份《九民纪要》发布期间,大部分违规担保被法院认定为有效。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民纪要》,将违规担保明确界定为越权代表行为,强调债权人具有审查上市公司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后续颁布的《民法典》、《民法典担保解释》中,则明确了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担保合同无效。上述判决指导文件及法律的发布,直接让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不再有效力。

需要指出的是,ST天润上述违规担保发生的时间点发生在2017年12月13日,在《九民纪要》、民法典及其解释发布之前,不难理解判决公司对债权人不能偿还的尚欠本金和利息等承担50%的责任。

按照判决结果,ST天润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然而,在考虑到整个“恒润系”陷入资金困境,上述追偿自然也难以实现,上市公司势必将吞下违规担保的恶果。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只是本报道所提及的案件,尽管ST天润强调因未履行内部程序,《担保合同》或《借款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最后仍被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

从司法实践来看,由检察院的检查监督程序实现案件改变的案例少之又少,尽管ST天润已在尽最大努力推动判决结果的变化,但仍前景悲观。二级市场看,投资者对ST天润作出了正面回应,公司股价在开盘后一度封上涨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