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地法院法官、共享特邀调解员连线,共同探讨沟通案件情况。林罗晓 摄
3月30日上午9时许,仙游法院法官助理林立伟、特邀调解员黄维敢坐在“创和”一站式解纷中心的电脑前,与泉州市泉港法院法官陈庆玉、特邀调解员庄银忠视频连线,沟通一起跨两地离婚案件。
目前,该案的诉讼文书已送达当事人。两地法院的法官和调解员充分了解情况,并就调解方案进行交流。正常情况下,案件能够在一周以内调解完毕。
作为“邻居”,仙游与泉港地理位置相连,经贸、人员往来频繁,不免出现一些跨市域纠纷,每年相关案件有100多件。“因跨市域,被送达人难寻找,也存在逃避、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同时,以往委托送达的进度以及被送达人的具体情况难以掌控,导致地域交叉的案件在送达和调解方面的效率不尽如人意。”仙游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伟介绍,两地风俗习惯、方言等存在较大差异,加上司法管辖范围的分隔,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法官和调解员往往“有劲无处使”,导致许多案件无法在诉前得到化解,是诉源治理工作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针对症结,仙游、泉港两地法院在全省首创跨市域法院调解资源共享机制,送达难、耗时长、效率低的状况得以改善。两地共享特邀调解员,跨域接受两地任一法院委派、委托案件的送达和调解工作,推行“送达+调解”同步工作模式。目前,两地共聘任共享特邀调解员35名。
“作为共享特邀调解员中的一员,我深有体会。”黄维敢说,一方面,共享特邀调解员可以打破时空局限,克服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另一方面,两地法院均择优选取调解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人员作为共享特邀调解员,熟悉的“家乡人”让当事人也更有亲切感,从而提升调解成功率。案件流转到对方法院后,一般一周之内能实现送达或调解。“共享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可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认其法律效力,方便两地群众。”陈庆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这一调解“良方”,化解了多起“跨界”纠纷。有一对仙游与泉港联姻的夫妻,因琐事争吵分居两地,黄维敢与庄银忠相互协作,分别做思想工作,经劝解,夫妻双方同意和好;有一起借贷引发重重矛盾,仙游法院联系不到被送达人,委托泉港法院送达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
“该机制推行以来,两地法院委托共享特邀调解员已调处纠纷30件,其中成功调解17件,协助送达13件。”陈伟说,开展跨域调解资源共享工作,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是推进诉非联动机制实体化运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两地联手,发挥“1+1>2”的作用。在建立送达、调解合作机制的基础上,两地法院还将积极探索把合作事项推广到开庭、调查取证、执行等其他环节,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更大限度发挥司法协同效能,努力为两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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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各自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公开共享特邀调解员名册,并由当年度轮值法院对该名册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工作档案,记录调解员在两地法院参与委派、委托调解的工作情况,将相关信息定期通报。
两地法院还成立共享调解司法协作联络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协调、会商、联动等相关工作,成员由两地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组成,并各自确定1名联络员。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轮流负责召集,总结协作情况,交流相关经验,谋划部署下一步重点事项,推进共享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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